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2.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舞蹈
4.广播电视编导
5.表演
注:具体招生专业、科类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审核录取。若综合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位次或成绩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类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表演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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