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范围(只招女生)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拟招生省份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甘肃、新疆、浙江、内蒙、广东。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 | 四年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新疆、浙江、内蒙、广东。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
舞蹈编导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新疆、浙江、广东。 | |
文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新疆。 |
录取原则
1.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
①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