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艺术类专业校考规定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除外,下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高校须在我省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有专业要求,由高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3.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河北省艺术统考的类别。对于我省统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高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19年2月15日开始。
5.如果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6.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高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7.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