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考试办法受陕西省招办委托,西安音乐学院承办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为切实做好联考工作,根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45号),特制定此报名考试办法。一、组织机构成立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业课考试,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招办,负责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的实施工作。专家组负责制定考试内容,对命题和评卷评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评卷评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争议作出最终裁定和解释。二、报名1、各市(区)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市(区) | 报名时间 |
西安、杨凌 | 2月13日 8:30-16:30 |
宝鸡、商洛、铜川 | 2月14日 8:30-16:30 |
咸阳、延安、汉中 | 2月15日 8:30-16:30 |
渭南、安康、榆林 | 2月16日 8:30-16:30 |
考生本人须持县(区)招办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西安音乐学院现场报名。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课联考考生诚信承诺书》。2、联考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核对考生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上的照片和本人是否相符,核查无误后现场制作《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准考证》。3、联考准考证号由联考办公室使用计算机按照专业分组随机产生。三、联考专业及考试内容2011年陕西音乐舞蹈类联考专业及考试内容(一)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分专业考试组进行,按专业考试组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各专业考试组代码及分组情况见下表:专业 考试 组代码 | 国标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层次 | 拟招生院校 |
A1 | 050401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本科 |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理工学院、西安体育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安康学院、 |
音乐学 | 宝鸡文理学院、延安大学、渭南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商洛学院、榆林学院 |
660209 | 音乐教育 | 专科 | 宝鸡文理学院、陕西教育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商洛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
A2 | 050401 | 音乐学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 |
A3 | 050401 | 音乐学(音乐文化) | 本科 | 陕西师范大学 |
A4 | 050403 | 音乐表演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 |
050412 | 表演(音乐表演) | 本科 | 陕西师范大学 |
670202 | 音乐表演(声乐) | 专科 |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
B1 | 050409 | 舞蹈学 | 本科 | 陕西师范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延安大学、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榆林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
050409 | 舞蹈学(舞蹈教育) | 本科 | 西安体育学院 |
050410 | 舞蹈编导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 |
670203 | 舞蹈表演 | 专科 |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
C1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 |
C2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 |
C3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 |
C4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 本科 | 西安音乐学院 |
D1 | 050417 | 录音艺术 | 本科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音乐学院 |
E1 | 110310 | 文化产业管理 | 本科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
670201 | 表演艺术 | 专科 |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
E2 | 040102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宝鸡文理学院、安康学院 |
040106 | 艺术教育 | 本科 | 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 |
660214 | 学前教育 | 专科 | 宝鸡文理学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
E3 | 080623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西安邮电学院、渭南师范学院、西安欧亚学院 |
[FS:PAGE]上表中除A4、E1外的各专业考试组的考试内容一致。A4和E1专业考试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和录取要求,在本办法公布的考试内容范围内确定其考试内容,并在本校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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