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和新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招生专业:含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不单独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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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的代码是多少?
答:学校的国标代码是10654,而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用的代码都不相同,如在四川省考试招生代码是5136,在上海市考试招生的代码是SA39。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仔细核对我校在你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招生代码,具体代码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2.报考我校是否必须参加各省艺术统考?
答: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省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相应子科类省统考(新媒体艺术专业除外,该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相应子科类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2021年有新增专业吗?
答:今年我校新增新媒体艺术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招生。只在四川省安排招生计划。
4.录取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会不同对待吗?
答:录取原则一致,分数线相同,不会区别对待。
5.学校2021年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今年我校不单独划定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学校2021年各专业如何安排招生计划?
答:今年我校各专业均安排分省计划。我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参考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7.学校2021年录取时是否设定投档比例?
答:我校各专业在四川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除四川省以外的其他投放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报考我校应该在哪个批次填报志愿?
答:各生源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批次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如果考生有意向就读我校,建议在填报志愿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考生在专业志愿选择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报考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具有该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第二,要细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并结合自己体检结论等实际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填报考生本人受限的专业。
第三,填报志愿时,要把院校、专业代码填写准确,要选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不能选报省统考不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避免填报的专业与省统考合格的专业不符,导致不能录取而被退档。
10.学校2021年录取时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
答:我校录取时在进档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一步,考生达到所报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标准,就有可能被录取,当然前提是服从专业调配。
第二步,同一专业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系统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按录取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排序,依据排序成绩高低录取到各专业。在这个步骤可以说是分数优先。
第三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则依次参加第二、第三等志愿的录取。如果所填志愿均不能录取,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不能被我校录取。在这个步骤可以说是志愿优先。
11.2021年各专业的学费标准?
答:学校各专业学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1)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
(2)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
(3)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12.录取规则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2021年新增“新媒体艺术”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所有专业均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1)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分别按文理科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上述六个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未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但该省考生又分文理科的,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折算公式为: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