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美术本科招生专业含公共艺术、美术学(师范类)两个专业,其中美术学(师范类)只招收福建省考生,公共艺术专业面向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招生。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校考,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福建省美术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公共艺术(理) | 艺术美术类 | 10 | |
美术学(理) | 艺术美术类 | 15 | 师范类 |
公共艺术(文) | 艺术美术类 | 25 | |
美术学(文) | 艺术美术类 | 45 | 师范类 |
福建省美术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美术学(师范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公共艺术专业考生按福建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省级美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美术本科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江苏省 | 艺术 | 公共艺术 | 5 |
浙江省 | 艺术 | 公共艺术 | 5 |
山东省 | 艺术 | 公共艺术 | 5 |
湖北省 | 艺术 | 公共艺术 | 5 |
湖南省 | 艺术 | 公共艺术 | 5 |
省外美术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按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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