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戏史论议论文过关例文
《论父母子女关系》
当今社会,日新月异,传统的道德观念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儒家推崇的“父慈子孝”的亲子关系似乎也已经不再为当下的家长和子女所适用。
现代亲子之间的矛盾根本上来源于父母和子女双方并未意识到,他们对亲子关系的认识其实完全相悖。在父母眼中,自己始终处于给予的一方,为子女无私奉献而不求回报,只希望子女们自己取得好成绩、好工作便心满意足,何等伟大。如果子女消极处事,连这种本就有益自身的要求都做不到,岂非太不懂事了。然而,无论父母的要求是孩子回馈以口头上的感谢,物质上的回报。而或仅仅只是自己的在学习与事业上的成功。当父母开始对子女有要求时,付出便不再是纯粹的了,以爱为纽带的亲子关系,此时已经悄然转变为了一种利益关系或者说是雇佣关系。亲子双方默认签订了一条协议,父母雇佣子女,付出养育子女的代价,子女以自身的成功来使父母获得欣慰、自豪、高兴等一系列正面情绪以及未来生活的保障。
这条协议乍一看好像很公平,但是,首先条约平等必须建立在是双方都对条约内容知情的基础上。而实际上,由于亲子双方都没意识到自己与彼此之间其实是利益关系,所以往往孩子上一秒还沉浸在父爱如山,母爱似海的感动之中,下一秒却察觉到这一切的付出都是有代价的。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得孩子在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很难不对父母一直表现出的形象感到失望。
其次,即使父母发现了他们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无私伟大,他们在潜意识里仍然将孩子等同于投资的产品。大多数人仍然会觉得,自己要求孩子取得好的成就,是“为了孩子好”,自己以这作为爱的回报,无可厚非。但是没有人想过,是不是每个孩子都愿意用自己的成功人生来换取自己被给予的爱。当孩子的意愿一次次被父母决定,而父母又难以意识到这一点时,矛盾自然会随之产生。
然而,人不能选择父母,也不能选择子女,当孩子与父母对彼此不满时,一味怨天尤人并不是个有效的途径。我想,平等、尊重、关怀,才是构建出和谐亲子关系不可或缺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