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
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等招生类别分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省招办将全省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构成如下: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投档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
上述各类别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来源:湖北省招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bs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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