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违法吗?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近日,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就此类问题给出了答案。
“996”工作制,是指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时(或不到1小时),总计工作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上班6天的工作制度。这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明显相悖。
虽然今年出现积极信号,一些互联网企业宣布取消“大小周”,不过不少仍未能恢复到规范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两大权威部门共同发布涉及“996”的典型案例,具有特殊意义。
其中有一个案例,涉事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而快递公司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涉事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并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快递公司因此受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等处罚。
涉事快递企业遭遇到多重惩戒,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涉事企业之所以会甘心让步,并不是其主动为之,而是先有员工对“996”工作制大声说“不”,后续才有了企业对“996”这一不合理工作制的取消。
人社部、最高法发布“996”典型案例,首先给实行“996”工作制的企业上了一课。一旦有员工向企业“996”工作制说“不”,即使企业找更多理由制裁“叛逆”员工也难以得逞。因为“996”工作制是不合法的,员工以此为据进行维权,企业必败无疑。
其次,也给“996”工作制下的企业员工上了一课。作为企业员工,既要意识到企业“996”工作制违法,也要有勇气依法维权。当员工有法律意识和维权行动,既能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倒逼企业规范化,有利于其他员工休息休假权益获得保障。此案给其他企业员工注入维权信心。
再次,也给劳动仲裁和司法机构上了一课。虽然“996”工作制明显违法,但由于在一些行业比较多见,受“法不责众”等观念影响,“996”工作制经常作为争议话题、争议案例出现,这不排除影响某些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认知。而发布该案例的目的也是提醒裁决机构依法办案。
虽说这个典型案例本身以及“一部一高”发布该案例都能产生正能量,尤其公开发布在全国都有指导意义,但我们要清醒看到,击退“996”工作制不能靠个案,还应该通过主动检查、纠正让“996”工作制消失。两大权威部门关于该典型案例的专业分析与指导,值得各方认真品读。
本文内容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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