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行善没有错,也没有争议,问题的关键是该不该高调呢?那查阅国家法律,并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说不允许高调行善啊。
那起码这个事情不违法。
不管是不是行善,做事情高调一些,只是个人风格。那高调行善为什么还会存在争议呢?
其实高调行善其实是个网络用语,因为陈光标的高调慈善而引起的网络热讨。给不了解陈光标的同学们简单说一下,就是陈光标先生每次捐钱的时候,会带上新闻媒体,对自己的慈善行为进行曝光,向外界传递出,看我又捐款了啊。有时候也会和受助者进行合影。
有人认为这样的行为伤害了受助者的自尊心。这里也不做过多讨论,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
央视曾经也做过对陈光标高调慈善的正面报道,官媒可是肩负着引导舆论导向这一使命,既然做了正面报道,还是想说做慈善不管是高调还是低调,做了总比没做好吧。
用陈光标先生自己的话说,逸夫楼哪里都有,算不算高调?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干嘛都写在日记本上?不管陈先生说的这是不是气话,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在指责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的时候,不妨先反思一下自己。看看自己在这方面做的是否足够好。
高调行善应以“带动他人行善”为基本点和出发点,同时“以身作则、严格律己”为准则,影响和带动他人以心向善、回报社会的心态来帮助他人
如果我们身边多了很多像陈光标先生一样的人,都在高调行善,那可能舆论对此应该就会变成见怪不怪了吧。
就像200年前,女人裹小脚,男人留辫子,如果十里八乡有一个少女不裹小脚,是不是大家对她都会议论纷纷呢?哪个男人的辫子没了,是不是大家也对他指指点点呢?
高调行善的人多起来,也许我们社会中的冷漠就会降下去。让善者不仅仅得到证书,多一些人们的认可,也未尝不可。
陈光标先生年也没有见到出来高调行善,是不是舆论的争议消灭了一个高调的人也消灭了一个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