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话题是一则新闻材料,关于婉拒捐款的内容。咱们先来看看说的是怎么一回事。
前不久,杭州萧山瓜沥镇政府来了一名访客,他戴着口罩,手拿一个黑色塑料袋,径直走进镇疫情防控办,将手中的塑料袋交到了镇工作人员手里,便转身离开。工作人员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沓现金,估摸约有近13万元钱。在获知男子姓杨,一家7口全靠收废旧物品维持生计的情况之后,镇、村干部考虑到老杨家庭经济现状,婉拒了老杨的12万元捐赠,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
当然,我帮你又梳理了一些类似的新闻,一方面可以作为积累,另一方面也希望这些善举可以影响到你我。
“1月27日,湖州一位83岁的拾荒老人,为武汉抗击疫情捐款1万元引人泪下。”
“1月28日,杭州一位69岁的退休环卫工,戚宝兴,把这些年攒下来的10万元积蓄全部捐了出去,卡里只剩下13.78元。”
“1月30日左右,安徽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李怀广去银行为武汉疫区捐了1千元。”
这些新闻报道给我的触动是,这些本不被人们关注的群体却散发着无限爱的光芒。
看到这些老环卫工人、拾荒老人捐款的行为很受感动和教育。可以说从收入来讲,他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她)的工资低,待遇不高,平时省吃俭用,并没有什么存款。但是,当国家有难时,他们(她)积极捐款,这实在感人。什么是觉悟,什么是爱国,什么是素质,这些平凡的老人就是最好的榜样。
为什么他们能有伟大善举?也许是他们体会过人间疾苦,见他人有难时才更愿意选择倾囊相助。
再回到咱们开篇说的那则新闻,镇、村干部考虑到老杨家庭经济现状,婉拒了老杨的12万元捐赠,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
政府方面婉拒杨先生的“裸捐”,只收取“零头”,这在理性慈善问题上起到了示范效应。这里就引申出一个话题该不该接受弱者的捐赠,讨论起来,本质在两个问题:一是捐赠者意愿和权利,二是慈善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捐赠也是一种权利,即便是贫困者、拾荒老人等,也应尊重他们的爱心和善意。另一方面,如果弱者为回馈社会而“裸捐”,反而导致自己陷入困境,显然有违慈善初衷。因此,受捐者、相关组织出于关爱的婉拒,也是蛮好的。
当地退回男子的大部分捐款,既是面对爱心捐款的“正确打开方式”,也是一次“教科书式操作”,具有示范价值。
中国人习惯牺牲小我,这是难得的品质,但在21世纪20年代,我们也已经有条件、有能力申明,每一个个体的幸福都是珍贵的,也是需要守护的,这是一种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