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咱们来说老师要求学生捐款这件事,背景:5月16日,砂坝镇某小学组织了一个捐款活动,建议每个学生捐款6元,老师让学生回去跟家长说一下,“让家长支持一下”。但次日有17名学生忘记告诉家长,孩子没有带钱,于是老师就让未捐款的学生们站到讲台上,站成一排,拍下视频公布到了家长群。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这样的,永顺县教体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对砂坝镇中心完全小学教师谢某某进行行政记过处分,调离该校;对校长彭某某就地免职;对永顺县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覃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砂坝镇中心完全小学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下面咱们来说评述,如何看待小学老师要求学生们捐款。
学校适当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募捐,大多都是本着对孩子们进行德育教育,对涵养他们的爱心美德,提高精神境界都是有帮助的。
只是这位老师未必考虑到拍视频发到家长群的行为对孩子带来的伤害,让孩子受到了类似“歧视”后果,行为是不妥当的。
但这件事的背后不仅仅是老师要求学生捐款这么简单,捐款在宣传的时候一定是以自愿为原则的。但有时候这个自愿两个字其实是打引号的。当地教育基金发起这项活动,那么对于各个学校来说这就成了任务,你要是捐款额度小了,那多少是影响学校的声誉,或者也可能影响校领导的业绩。而学校的这个压力呢,又会传导到每一个班主任身上。
最后班主任可能是气昏了头了,忘了如今是互联网时代,视频分分钟就被曝光了。结果挨了处分。这个老师和学校的校长肯定有责任,搞慈善,没问题,但是如果以摊派的方式筹集善款,这并不符合慈善的宗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捐款,可以有效的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弘扬奉献爱心的美德。还能给予那些被捐助者精神、物质上的支持,解决燃眉之急的困难。这也是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
但是小学生没有经济收入,要求他们参与捐款活动,只会迫使他们一次次向家里伸手要钱,既超出了自身经济收入承受能力,也无形加大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更不利于孩子们正确的金钱观、是非观的形成。特别是变相强制捐款,捐款最后只是他们眼中的任务、作业,完全没有感受到爱心捐款的“爱”和“情”,献爱心变成了机械的交钱动作,体会不到爱心捐款倡导的互帮互助、无私奉献,自然也违背了德育教育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