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
(1)基本材料。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其他材料
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及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所需材料详见第七条。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科和专科,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类别和外语语种。
5.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