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河北美术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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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总则

艺考

学校概况

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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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设计学类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艺考

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2.设计学类分流前学费为9000元/学年,分流后,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学费为10350元/学年,动画、摄影、表演为9000元/学年。3、其中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第五章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十五条测试方式:表演专业浙江省、福建省采用该类别省统考,在山东省、河北省采用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成绩。设计学类采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

山东省服装表演类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9日9:00-10日24:00,报名网址为:http://zs.sdada.edu.cn/。模拟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正式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5日;河北省服装表演类专业校际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 至2020年12月13日17:00。报名方式为:考生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bkzs.hebust.edu.cn/进入“模特报名”界面,测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星期六、星期日),测试地点为: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机关楼教工之家。山东、河北校际联考如有变化具体以主考院校通知为准。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录取办法

1.原则上要求一志愿报考浙江科技学院。

2.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

3.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4.美术类专业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如下:

艺考

5.摄影专业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按美术类招生。(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公布为准,文化分为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具体以各省政策为准)

6.表演专业浙江省、福建省按省统考综合分择优录取,河北省按综合成绩录取(规则同美术类),山东省按校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第七章其他

艺考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85070365

3.学校网址:https://www.zust.edu.cn

4.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

5.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6.招生咨询QQ群:755852051、55935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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