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等学校
转设事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反映问题的书面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形式送至我厅。我厅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676766
电子邮箱:jhc@网址未加载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等学校转设事项情况表
申请转设学校 | 转设后拟用校名 | 转设路径 | 办学性质 |
青岛农业大学 海都学院 | 青岛工程学院 | 转设为由青岛启迪海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 民办 |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 东昌学院 | 转设为由聊城市财信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 民办 |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