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河北衡水阜城县,辖区高考考生周某(化名)及其家属来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报案,称发现其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在详细询问了受害人及其家属事情的经过后,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摸排走访,排查其家人误报志愿的情况,确定周某志愿确实被篡改了。
7月7日,办案民警一行前往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调取登录日志,经过分析研究,确定吴某(化名)有重大嫌疑。回阜后,民警在进一步调取相关证据资料,确定了吴某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住址。
7月8日中午,民警将吴某传唤至辖区派出所,经讯问,吴某承认因为觉得周某平时影响了自己学习,所以想惩罚一下他,他们的登录账号和密码都差不多,自己便背着家长偷改了周某报的第一志愿,将其第一志愿改为位于报考志愿里中下游的一所院校,事后是十分惶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阜城警方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查明事实后,城镇派出所民警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取得联系,积极配合为高考生周某恢复志愿,幸而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周某家属对公安机关的迅速破案和为民负责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赞誉并致以了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