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则“考上大学一年后,被复旦开除学籍。学生不服,起诉高校!”的新闻。
然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学生作出了再审裁定:驳回王某某的再审申请。
高中就读于衡水一中却违规在贵州参加高考
为什么会被开除学籍?这还得从2014年说起。2014年9月,14岁的王某某户籍从河北省秦皇岛市迁至贵州省贵阳市,2015年考入贵阳一所高中,并进行了学籍注册。
但是,他没有在这所高中就读,而是前往衡水一中学习。直到2018年1月,高考前最后一学期才回到贵阳。按照贵州省相关规定,王某某高中期间未曾在省内连续就读3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
于是为了获取贵州省高考资格,王某某在高考报名时,在《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个人简历”一栏,填写了虚假的学习经历信息为“201508—201806贵阳市XXX中学”。
侥幸的是,虚假的信息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没有被省考试院发现。2018年6月,王某某取得贵州省高中毕业证,正常参加高考并于当年7月被复旦大学录取。
入学一年,被高校开除学籍
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某入学一年后的2019年9月19日,复旦大学收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报,指出王某某存在的违规行为,建议复旦大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王某某的学籍。
复旦大学随即展开调查,衡水一中出具了情况说明,确认王某某于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在衡水一中就读。在听取了王某某的陈述和申辩后,经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复旦大学于2020年1月9日作出《关于取消王某某学籍的决定》。
但王某某却不服,将复旦大学告上法庭。
法院:不符合诚信高考的承诺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就在于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情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是否填写有关衡水一中的学习经历,将直接改变高考报名的资格审查结果。因此,王某某填写的信息不符合诚信高考的承诺。复旦大学作出取消学籍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据此,法院判决王某某败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学校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王某某不服,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某仍然不服,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高考报名,马虎不得
高考报名表是考生报名参加高考的书面申请,为确保高考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高考报名表标注了“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承诺诚信参加高考”并由考生签名的内容,因此高考报名表属于高考的申请材料。所以王某某是否填写有关衡水一中的学习经历将直接影响高考报名的资格审查结果。
实际上,王某某的户籍状态属于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情形,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参加高考。
根据该规定,“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有贵州省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以及“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是可以在贵州省参加高考的。
报名条件,不具备前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已经迁入贵州省的,可将户籍迁回原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也可申请在贵州省报考第三批次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
高考移民,是捷径?还是陷阱?
实际上,像王某某这种以空挂学籍,学生在册不在校的行为属于高考移民行为。高考移民是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
不久前,衡水中学校长儿子“高考移民”到西藏的消息,引发热议。
西藏阿里地区教育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河北衡水中学校长郗会锁之子郗某某因郗会锁援藏未满三年,其子虽具备西藏户籍,但不符合报考相关政策,已取消郗某某高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