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开了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16号提案的复文。其中提到,正如政协委员所指出的,在高校学费收入方面,四川省公办高校仍然执行的是2004年的收费政策,平均学费仅4511元,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排在第23位,比生均财政拨款投入在全国的排名低4个位次。财政投入和以学费为主的非财政拨款,作为高校经费来源的“两条腿”,发展极不均衡,导致四川省高等学校经费来源增长乏力,公办高校生均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生均经费未达到4万元,在申报博士、硕士创建单位时,屡屡受挫,严重影响四川省高等学校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省以全国第7位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了全国第6位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撑了全国第5大规模的教育体系。
四川省教育厅在答复中表示,对于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工作,该省一直以来都在积极谋划准备。从2014年起,先后两次启动了高校收费标准调整的成本监审工作。从当时的监审结论看,未达到启动学费标准调整的条件。2019年,四川省教育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协商,按照“先民办后公办”分类分步调整高校学费标准。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四川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相关情况的报告》,完善公办高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工作得到了省长黄强同志以及分管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四川省教育厅最后介绍,今年初,四川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建工作专班,拟选择四川省30%(24所)的公办高校开展培养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目前,已对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两所高校开展了培养成本调查,正按程序将成本调查范围扩展到有代表性的10所高校。四川省将根据培养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学费调整方案,按程序开展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工作,并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在2022年3月春季学期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2022年9月秋季新学年实施新的学费标准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