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所艺术院校2021年招生录取规则汇总(河南)

河南美术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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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所艺术院校2021年招生录取规则汇总(河南)

艺考

以下院校录取原则整理自相关院校2021招生简章,最终的录取办法,请院校发布在阳光高考网上的招生章程以及我省相关规则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剧作):专业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 演:专业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电影学(制片与市场)、电影学(电影评论):专业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90%后,按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与科技: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技术:专业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

分数比值 =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100

中央戏剧学院

表演(话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歌剧表演)、播音(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舞剧表演):专业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0%(结果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的最低分数,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分数执行),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电影导演):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备注:专业同分,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上海戏剧学院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一批分数线的60%,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一批分数线的85%,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一批分数线的80%,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表演(京剧):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一批分数线的45%,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表演(木偶):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一批分数线的60%,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一批分数线的45%,分乐器种类,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中国戏曲学院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戏曲舞蹈)、表演(戏曲形体教育)、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表演(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该院则划线,按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校考同分,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分者。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5分,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同分,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同分,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中国传媒大学

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表演(音乐剧双学位班):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6且不低于艺术类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按文化比值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摄影、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编辑方向):文化折算比值达到我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全媒体摄制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与网络视频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智能媒体设计方向)、艺术与科技(数字娱乐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文化折算比值达到我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按文化折算比值择优录取。文化比值相同,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35%。

备注:

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

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折算比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该专业合格分数线

各专业最低文化比值如下:

艺考

艺考

浙江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

1、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

3、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南京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在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5%,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 、音乐学(师范) :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在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专业合格,文化分达所在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5%,按校考成绩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合格,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表演 :专业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5%,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5%,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90%,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

线 80%,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按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备注:

综合分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 专业满分 + 考生专业分

云南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族声乐)、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演奏)、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演奏)、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合格,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管理:相关科类省级统考合格,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广西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按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文化分、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比例5:5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文化分、校考专业成绩比例5:5

音乐表演 (演奏)、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流行演奏)、流行音乐(流行唱法):文化分上线,按乐种专业成绩排名

艺术管理: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分排名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文化分上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文化分上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志愿优先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文化分上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

大连艺术学院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声乐)、流行音乐(器乐)、表演(影视表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校考合格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备注:综合分=文化+专业

山东艺术学院

艺考

新疆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管理: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作曲、录音、播音: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比例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备注:

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成绩×50%

系数=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成绩(统考或校考)

南京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专业合格,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录音艺术、表演(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专业合格,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河北传媒学院

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表演(服装设计与报验)、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高考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合格,在专业和文化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从到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高考总分*100*30%+专业/专业总分*100*70%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高考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合格,在专业和文化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到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高考总分*100*50%+专业/专业总分*100*50%

音乐表演:使用统考成绩录取,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同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表演、表演(配音方向)、 表演(时尚演艺方向)、音乐表演: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播音: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游戏竞技方向)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备注:

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川传媒学院

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学、录音艺术(电影电视声音制作、音乐录音与音响导演)、表演、表演(时尚演艺、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英汉双语播音、综艺节目主持):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该类别文化最低控制线后,按填报我校志愿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艺术管理、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文艺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戏剧影视导演(新媒体导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填报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江西服装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根据报考志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艺术本科相应控制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表演:校考合格文化过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广编(文艺编导、新闻编导、新媒体编导)、播音(新闻节目、文艺节目、口语传播)、表演(歌舞剧表演、社会舞蹈传播、演出与制作、影视表演)、录音:校考成绩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将按文化成绩录取;)

山西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无需校考,使用对应的统考成绩,对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合格,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

吉林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影视导演)、表演(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服饰与服饰展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校考合格文化上线,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音乐学(理论):校考合格文化上线,对投档考生以文化分占50%和专业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控制线或该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使用统考成绩,按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统考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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