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 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单独考核,总分 100 分。
三、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
(一)文学作品朗诵(30%):自备稿件,限时 2 分钟。
(二)新闻播报(40%):现场抽取题目,主要考查学生新闻 播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30%):现场抽取题目,限时 2 分钟。以贴近社会生活的话题为主,主要考查学生思维逻辑、语言组织、 口头表达、应变反应等方面基本能力和素质。在上述三项考试内容基础上综合确定考试成绩。
四、评分标准
本大纲自 2020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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