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报考公告-本科招生网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2022年继续由河北地质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际联考)工作。校际联考坚持联合、共享、高效的原则,由承办院校牵头、其它院校参与的一种考试形式,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一、报考条件
符合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二、专业测试报名、缴费
(一)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6:30时-21:30时);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考生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w.hgu.edu.cn/)(下同)“2022年艺术报名考试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
请考生务必注意: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缴费成功后请保留截图做为缴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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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测试
(一)预约专业测试、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1年12月17日8:00时至2021年12月18日17:00时,已缴费考生可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2022年艺术报名考试管理系统”预约专业测试时间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专业测试时间一经提交无法变更,请各位考生谨慎选择。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开始。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校本部教二楼(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与槐安东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请考生务必从学校建华大街门进入。
(三)专业测试科目和分值
详见《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考试说明》(见附件)。各科目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专业测试总成绩为各科目成绩之和。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自备文学稿件不得使用伴音;
3.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抽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备考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
4.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和相关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5.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措施。
四、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人群。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入场需要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附件2),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它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公布合格分数线、成绩
(一)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2年1月15日前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以通过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2022年艺术报名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合格分数线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的3倍,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
(二)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1.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等),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2022年省外院校相关专业招生使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的院校,最终以院校招生章程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情况考生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学校,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3.考生报考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相关专业,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严格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布成绩和公示合格名单,自觉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检监察处:电话号码:0311-87208012,邮箱:hbdzdxjjw@sina.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7400,邮箱:hddzsb730@hgu.edu.cn。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
(三)对于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等重要信息将通过“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详见“查询成绩”页面说明),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高校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以其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为准。
(三)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政策有相悖之处,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政策为准。
(四)未尽事宜后续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hgu.edu.cn/)
(二)河北地质大学咨询电话:0311-87207400,开通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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