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素描
1.目的要求
素描是一切造型与艺术设计的基础,并逐步发展成为绘画艺术中一个独立的画种。
素描通过表现物象的形体、结构、比例、质感、空间和明暗关系等造型手段来塑造形象特征。是在掌握各种造型因素的基础上,塑造具有三维空间的形象。研究物体的形体结构,并在素描实践中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是素描学习的主要内容。
素描不仅要掌握扎实的写实能力和造型技巧,更重要的是,还要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分析理解物象的结构特点,掌握综合概括对象的表现能力,培养学生敏锐而深刻的对物象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审美观。
2.考试范围
人物头像、半身像或石膏像的临摹、默写或写生。
二、色彩
1.目的要求
色彩是绘画及艺术设计的重要基础和表现语言。色彩在绘画中的应用规律,是在素描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正确并富有表现力的色彩关系。
正确把握色彩关系,是指利用光源色、环境色对物体固有色的影响,应用纯度对比、明度对比、色相对比等手法,通过观察比较,正确表现物象的色彩协调关系、体积、质感以及空间感。
色彩写生是学习绘画和设计最重要的基本能力之一。需要掌握扎实的造型基础、正确的观察方法和敏锐感觉,把握整体和综合表现的能力。
2.考试范围
静物的临摹、默写或写生(限于水粉或水彩)。
三、速写
1.目的要求
速写是绘画及艺术设计的基本技能之一,同时也是造型艺术的共同基础。它是提高造型能力、积累创作素材、培养艺术构思的基本方法。速写的特点和要求是:在短时间内快速、准确、概括地表现出对象的结构、动态、神态特征和场景气氛,体现出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和捕捉形象的能力。
2.考试范围
人物(单人、双人或多人)静态或动态及场景的临摹、默写或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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