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师范大学 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
录取规则:(有校考)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本科线,有单科成绩要求。
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须达到一批线/特殊批次线
2、华东师范大学 世界高水平大学(暂未公布)
华东师范大学位于上海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招生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
美术学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
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音乐表演: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本科生;
3、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一流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湖北省会武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安徽省:
福建:
广东:
湖南:
广西
贵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江西
辽宁
山东
山西
四川
云南
重庆
4、南京师范大学中国一流大学(暂未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南师”,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市,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招生专业:舞蹈学和播音主持
5、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一流大学(暂未公布)
湖南师范大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等国际组织重要成员。
录取规则:
(1)音乐、舞蹈类专业:
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
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分数线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东北师范大学 中国一流大学(暂未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位于“北国春城”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招生专业:
舞蹈编导、播音主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
7华南师范大学 中国一流大学(暂未公布)
华南师范大学(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南师大”,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无校考专业
招生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师范、美术学、环境设计
录取原则:文化过艺术本科线,按统考成绩排名录取。
8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一流大学(暂未公布)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无校考
录取规则:
书法专业: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专业课统(联)考满分)×100 ×50%。
舞蹈学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8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高水平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
省份 | 类型 | 专业 | 录取分数 |
内蒙古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美术学类 | 526.75 |
设计学类 | 512.75 | ||
音乐学(师范) | 256 | ||
音乐表演 | 248 | ||
甘肃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音乐表演 | 272 |
河北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声乐统考 | 181.9 |
音乐学(师范)-器乐统考 | 161.96 | ||
音乐表演 | 174.57 | ||
河南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美术学类 | 570 |
设计学类 | 567.75 | ||
音乐学(师范) | 181 | ||
音乐表演 | 175 | ||
舞蹈学(师范) | 183 | ||
山西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美术学类 | 537.25 |
设计学类 | 519.5 | ||
音乐学(师范) | 88.31 | ||
音乐表演 | 79.88 | ||
舞蹈学(师范) | 81.83 | ||
江西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 | 182.17 |
吉林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使用统考音乐学成绩] | 313 |
音乐表演-[使用统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成绩] | 344 | ||
舞蹈学(师范) | 369 | ||
湖南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美术学类 | 569.5 |
设计学类 | 560 | ||
音乐学(师范) | 273 | ||
音乐表演 | 267 | ||
舞蹈学(师范) | 272 | ||
河北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舞蹈学(师范) | 599.108 |
美术学(师范) | 597.288 | ||
美术学类 | 591.35 | ||
设计学类 | 590.525 | ||
陕西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美术学类 | 267 |
设计学类 | 266 | ||
海南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舞蹈学(师范) | 215 |
新疆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 | 261.92 |
湖北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舞蹈学(师范) | 235.4 |
安徽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美术学(师范) | 788.27 |
美术学类 | 795.6 | ||
设计学类 | 792.62 | ||
黑龙江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 | 541.55171 |
舞蹈学(师范) | 553.30263 | ||
福建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美术学(师范) | 554.9 |
美术学类 | 547 | ||
设计学类 | 547.2 | ||
音乐学(师范) | 589 | ||
舞蹈学(师范) | 611.3 | ||
山东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音乐表演-[使用山东联考合格基础上的器乐单项成绩] | 87.67 |
舞蹈学(师范) | 259.26 | ||
音乐学(师范) | 82.23 | ||
录音艺术 | 80.24 | ||
浙江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 | 611 |
舞蹈学(师范) | 583 | ||
陕西 | 顺序志愿 校规排序 | 舞蹈学(师范) | 419 |
录音艺术 | 309.6 | ||
甘肃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美术学(师范) | 206.40240084 |
美术学类 | 248.18269119 | ||
设计学类 | 239.5627411 | ||
舞蹈学(师范) | 265 | ||
云南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 | 238.54 |
美术学类 | 76.052158895 | ||
设计学类 | 75.828324698 | ||
江西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舞蹈学(师范) | 192.38 |
山东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美术学(师范) | 608.55 |
美术学类 | 602.15 | ||
设计学类 | 602.85 | ||
辽宁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音乐学(师范)[美声钢琴] | 76 |
音乐学(师范)[民声钢琴] | 76.9 | ||
舞蹈学(师范) | 264.2 | ||
美术学类 | 510.6 | ||
设计学类 | 517.6 | ||
四川 | 平行志愿 省规排序 | 美术学类 | 276.00107126 |
设计学类 | 276.00110093 | ||
录音艺术 | 314.49105118 |
说明:
1.“校规排序”指按照我校规定的排序。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加分)×50%+美术统考成绩÷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50%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录音艺术专业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
2.“省规排序”指按招生省份该批次投档的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3.部分专业分数要求:
美术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80%(统考满分×80%计算结果包含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10浙江师范大学 中国高水平大学(暂未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无校考
音乐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2.非浙江省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舞蹈学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美术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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