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大美院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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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大美院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最新发布

◆中央美术学院

艺考

中央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

文化课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9.479分。

2.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名。

3.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37名。

4.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9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78名。

6.新疆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8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1名,并列21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629分。

三、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90分。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10.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894分。

四、其它说明

1.考生可于2018年7月15日后登录http://zs.cafa.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预计2018年7月15日寄出。

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19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9年1月登陆我校官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4.招生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8年7月5日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艺考

■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0.59、重庆不低于207.65,其他省不低于205.14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15分、其他省不低于550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2.00、山东不低于119.45、重庆不低于118.89、江苏不低于118.10、河南不低于117.18、其他省份不低于113.61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7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

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

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清华美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8年7月13日


◆中国美术学院

艺考

艺考


◆四川美术学院

艺考

一、录取原则: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各专业

在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 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江苏(文化满分440分):文化成绩/4.4*30%+专业成绩/3*70%

新疆(文化满分450分):文化成绩/4.5*30%+专业成绩/3*70%

上海(文化满分660分):文化成绩/6.6*30%+专业成绩/3*70%

云南(文化满分772分):文化成绩/7.72*30%+专业成绩/3*70%

其他省(文化满分750分):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

■理论类专业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

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各省录取最低分数如下表(持续更新中),录取结果以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艺考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和时间

录取结果经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审核通过后,将用EMS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和理论类专业,预计时间为7月20日左右。

第二批:普通类(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预计时间为8月10左右。


◆广州美术学院艺考

■广东省1、“统考+校考”美术学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17分;2、“统考+校考”其他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283.2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广东省外

1、美术学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02分;2、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4.31分;3、其他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2.98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录取最低综合分74.83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西安美术学院

艺考

1

2018年本科招生录取情况

(*设计类、造型类、书法类、史论类、音乐类

类别

序号

代码

专业名称

拟录分数

陕西

外省

设计类

1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3.44

69.53

2

130310

动画

66.4

72.3

3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62.07

70.99

4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3.65

71.4

5

130504

产品设计

63.49

69.05

6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61.57

69.3

7

130503

环境设计

63.99

71.16

8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60.99

67.27

9

130506

公共艺术

61.85

69.15

10

130507

工艺美术

61.48

68.61

造型类

11

130404

摄影

61.87

68.72

12

130402

绘画

66.84

72.95

13

130407

实验艺术

64.29

70.28

14

130403

雕塑

67.21

74.77

15

130406T

中国画

66.73

73.72

书法类

16

130405T

书法学

65.73

76.87

史论类

17

130101

艺术史论

446

524

18

130401

美术学

439

511

19

130501

艺术设计学

440

495

音乐类

20

130202

音乐学

384

448

2

普通类录取

(*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学前教育

a.普通类录取工作将于7月中下旬开始,录取情况以“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西美招生处”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消息为准。

b.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3

录取状态及查询方式

通知书将于7月底发出,请登录和关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网站;或登录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hshch.xafa.edu.cn/),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在“录取通知书”栏查询录取状态。


◆湖北美术学院

艺考

经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如下:

专业类型

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分:609.4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分:588.4

书法类

综合折算分:616.8

服装表演类

录取专业分数线:222.43

我校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执行湖北省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对应我校绘画设计类,含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286分;

服装表演:文化286分;

其它类(对应我校书法类):文化330分。

各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

■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服装表演类: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各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

提前文理类、美术理论类为平行志愿,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录取详细规则以教育部教学厅[2018]3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8]16号文件《省招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

2018年7月10日

◆天津美术学院

艺考

艺考

艺考


◆鲁迅美术学院

艺考

■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艺考

录取办法

①按照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六大类别进行录取。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

报考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考生无需我院校考报名,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为准。

高考报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分别在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②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③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学专业除外),须按学院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根据本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被录取的类别中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办法”第②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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