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南大学
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中南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具体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专业及简介1.艺术设计类:培养掌握扎实全面的设计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设计创意能力,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应用设计学、美学、信息学等基础理论知识解决设计创新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主要涵盖三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培养能从事品牌形象设计、静态与动态广告设计、包装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书籍与出版物设计、信息设计、UI设计、虚拟现实技术与设计、二维与三维动画设计、插画与漫画设计、影视后期制作等相关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环境设计方向: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高校、建筑装饰装修公司、景观园林科研设计院所等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规划、地产项目策划、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产品设计方向: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高校、专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从事设计管理、产品设计、交互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2.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表演和钢琴演奏方面的人才,培养具备扎实演唱技能及舞台表演能力的或具有扎实钢琴演奏技巧、具备独奏、钢琴伴奏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艺术管理、教学和研究等工作。3.舞蹈表演专业:培养具有扎实舞蹈表演、编创及理论功底的综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创、文艺晚会策划、艺术管理、舞蹈教学和研究等工作。二、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方向)招生计划总数为155名。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艺术设计类内申请转换专业。音乐舞蹈类(含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56名。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按照专业招生、专业培养,学生进校后不能转换专业。中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三、招生专业要求1.热爱艺术事业,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2.艺术设计类无色盲、色弱者。3.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只招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不招收其他唱法)。4.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不招收其他舞种)。四、录取原则1.艺术设计类录取原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相同,则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如省统考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中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规则排序。2.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音乐舞蹈类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如高考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中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规则排序。五、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六、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七、联系方式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邮编:410083咨询电话:0731-88830995传真:0731-88830630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八、监督机制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8879252。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02
中南大学
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艺生活,根据学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中南大学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具体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中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10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具体招生项目和公示人数见下表:
注:未公布的项目不招生。二、报名条件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满足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艺术特长条件者方可报名。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奏技巧和视奏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报考项目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2.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3.中学阶段具备一年及以上乐团经历(须出具学校或乐团证明)。4.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三、报名程序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9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报名,具体要求见系统。同时将个人表演视频发送至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指定邮箱(csuyst2021@vip.163.com)。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1.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送内容及要求:(1)考生完成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2)考生居民身份证(双面)。(3)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中学阶段乐团经历、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4)高中以来期末考试成绩原始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和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学校公章。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考核、录取资格以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2.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视频报送内容及要求:(1)考生居民身份证(双面)。(2)个人表演视频,要求如下:①邮件名称和视频名称命名为“招生项目+姓名+身份证号”,例如“大提琴张三430103201101010000”。②视频格式限定MP4、AVI,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③视频为白色背景,使用一个单机固定机位,应从考生正面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④视频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和美化视频。⑤视频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形象,视频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和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也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⑥考生表演视频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正常播放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四、资格初审1.初审与公示我校成立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本人表演视频等进行综合审核,分招生项目按不超过合格公示人数4倍择优确定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复试资格。2.网上确认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于2021年3月20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网上缴费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2021年3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考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五、复试办法1.复试时间和方式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方式:线上测试2.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作品演奏和视奏两个方面。作品演奏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奏时间不超过2分钟。
3. 复试要求(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线上测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2)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3)复试时仅限展示所报项目的复试内容,非复试内容不允许展示。4.成绩评定复试成绩由作品演奏和视奏两项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作品演奏占80分、视奏占20分) 。5.合格考生确定办法(1)复试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60分。(2)各招生项目分别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序,每个招生项目合格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2人。(3)复试成绩相同者以作品演奏分高者优先。(4)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备案。六、录取办法1.录取细则(1)各招生项目根据公示顺序择优录取,每个招生项目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录取总人数不超过10人。(2)合格考生可按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最终模拟生成的我校最低专业类或专业组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予以录取。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志愿填报复试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提交《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回执》。志愿未填报或志愿、回执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专业确定原则(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公布招生专业(见附表),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商学院专业只能填报一个。(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如报考某一专业志愿的人数超过3人(以高考文化成绩回执申请人数为准),则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专业。(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4)高水平艺术团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七、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2.我校录取的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八、联系方式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校团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304邮编:410083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31-88830995校艺术团咨询电话:0731-88876338,88876361九、监督机制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8879252。十、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表:中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
注: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03
汕头大学
2021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公办综合性大学,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进行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2001年起,学校全面启动以国际化为导向的改革工程,聘请外籍人才担任执行校长、院长等职务,在课程、教学、资源管理及人事制度进行具典范意义的全方位改革,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拥有一支来自国内外著名高等学府知名教授及设计界著名设计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此外,更不断邀请和引入国际上从事不同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著名设计师、艺术家进行工作坊讲学以及各专业的艺术、设计课程授课,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通过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跨文化、学科教学,辅以崭新灵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意思维及自主性,注重、鼓励学生将学习融入生活并密切关注艺术设计学科的前沿发展。学院着重提供各项优质、专业及多元化的艺术与设计课程,本着以专业技艺与人文科学并重的宗旨,融合中华文化与世界新观念为基础,发展以启迪创意为本的艺术与设计专业教育,倡导学生发挥个人创意思维,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文化素质。学院每年举办多个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国际艺术与设计作品展览,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其了解国际艺术新思潮及当代文化科技的最新发展,从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独当一面,推动创意经济拓展的艺术与设计专才。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4人,有海(境)外背景教师共21人,占师资总数50%。学院现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MFA美术、MFA艺术设计四个硕士点。2021年,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设计学等六个本科专业。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2021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面向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生源省(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四、报考资格凡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规定条件,非色盲的艺术类(美术类)考生。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各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区)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六、录取规则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是: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考生统考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满分/统考专业满分。七、政考、体检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其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八、学费及住宿费标准1.学费:每学年1万元。2.住宿费:900-1800元/学年。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十、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汕头大学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邮政编码:515063网址:www.stu.edu.cn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咨询电话:0754-86503666图文传真:0754-82510510E-Mail: o_zsb@stu.edu.cn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网址:www.ckad.stu.edu.cn咨询电话:0754-86502845图文传真:0754-8290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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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
2021年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表演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我校表演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的相应省份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计划
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若考生所在省份科类设置有特殊要求,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自简章公布之日至2021年1月15日12:00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2021年1月18日12:00前,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打印准考证:2021年3月1日12:00-3月6日12:00,完成缴费的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表演专业测试校考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逾期未下载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一旦缴费完成即进入组考程序,已缴纳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5、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四、测试要求
凡报考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表演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表演专业考试。
1、测试时间:2021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测试起止时间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最终确定,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测试方式:线上考试
3、测试内容:
(1)表演(占总分30%):自选小品表演,考察考生观察、模仿事物的基本能力和表现力;
(2)台词(占总分30%):自选台词片段,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对作品的理解力;
(3)形体或声乐(占总分40%),任选其中一项:形体为自备舞蹈一个、声乐为清唱自选歌曲一首,考察考生的肢体表现力、声音、乐感等方面的能力。
注:1、若实际缴费考生人数过多,学校则将测试内容拆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2、具体测试要求后期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根据不同选科要求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可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数量及质量,对相应省份招生计划在不同选科要求间进行调整。
2、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该省艺术考试网上报名,具体政策咨询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部门。
3、如考生所在省份设有表演专业相关的省统考,则考生必须获得对应省统考合格资格,否则考生取得的我校校考成绩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各招生省份对应省统考类别详见附件。
4、在我校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
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表演专业招生对应省统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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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
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凡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歌剧舞剧院、江苏省舞蹈家协会、北京舞蹈学院等社会艺术水平考试10级考级证书者,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1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3人,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注:如考生报考项目的最高等级证书不达十级,则以该项目的最高等级为准。
三、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12:00。
2、报名流程: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
(二)材料提交
1、附加材料提交请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中上传(1)专业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证书和证件在测试时必须出示原件。
2、申请表提交: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至学校签字盖章,并将申请表每一页的扫描件或照片均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注:所有招生项目考生均须按以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无需邮寄材料。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测试项目须与报考项目、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2、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入围测试环节。通过审核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1月15日前公布于我校本科招生网站。
3、请通过审核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2021年1月18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完成缴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测试的,已缴纳的费用恕不退回。
五、测试时间及内容
1、报到时间:2021年1月27日13:00-14:00
2、测试时间:2021年1月27日
3、报到及测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测试内容:(1)自备3分钟内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或现代舞作品一个;(2)舞蹈基本功展示。
注:1、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2、若届时不具备线下开考条件,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测试方案;3、具体时间、地点及测试方式后期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执行。
3、获得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拟录取协议,按照协议书内容及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4、获拟录取资格考生在学校指导下进行专业(类)填报,文科考生限报文科招生专业(类),理科考生所有专业(类)均可填报。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类)时,仅可在我校当地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类)范围内选择,且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因考生不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而导致未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21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6、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简称“省考”),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政策,省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七、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2、在我校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5708、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
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