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艺术学院正式发布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至此,全国以“艺术学院”命名的传统6大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均已发布了2021年艺术类招考信息。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相关招考信息,特将上述6大艺术学院的2021年招考信息汇总如下:
01
新疆艺术学院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 1958 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
学校是全国七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被誉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金桥路金桥校区等 3 个校区,占地 958 亩。
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12 个教学单位。
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在校学生人数 6658 人。
学校现有 32 个本科专业,其中有 2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 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 个自治区重点专业。
有 1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 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 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 8 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艺术研究所、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等 4 个科研院所、2 个美术设计馆,新艺歌舞团、青年交响乐团、青年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
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3.专业报考条件请具体查看专业备注。
三、招生专业及组考方式
我校 2021 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方式分为两类。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2021 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一)不组织校考的专业(分省招生,编制分省计划)
1.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适用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
2.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适用专业:音乐学,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组织校考的专业
采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1.报名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
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后续说明。
(2)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3)我校 2021 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将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考生不允许兼报专业(含方向)。
(4)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了解专业信息及考生注意事项。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
考生自负后果。
2.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与缴费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7 日。
线上考试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12 日 音乐类(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021 年 3 月 13 日-17 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21 年 3 月 18 日-22 日 表演、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考生登陆新疆艺术学院官网 https://www.xjart.edu.cn,选择“招生就业”-“本专科生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或者直接登录新艺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s://zsjy.xjart.edu.cn/,选择“专业考试报名”进行注册报名。
(2)考生登录,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不按简章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者,将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3)网上审核,上传身份证、统考合格证等相关材料。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未涉及专业需上传艺考证图片等。
(4)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5)报考过程中,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和退费。
3.我校 2021 年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以下所列种类,凡未列出的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1)声乐演唱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键盘演奏类:钢琴、手风琴;
(3)西洋乐器演奏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4)中国乐器演奏类: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热瓦甫、艾捷克、弹拨尔、萨塔尔、手鼓、冬不拉、马头琴、库姆孜;
(5)现代音乐类:流行演唱、电吉他、电贝司、流行萨克斯、流行打击乐、双排键。
4.单列类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四、录取方法
(一)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
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方法不同分为三类。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后续说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方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综合分排序的专业:
①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各占 50%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美术设计大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各占 50%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两类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课成绩×50%
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统考或校考)
4.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以专业分和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5.本简章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省计划为文理兼招,统一排序,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
6.我校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其他事项另有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二)普通本科非艺术类专业
普通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规定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报考我校线上考试各专业的考生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按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寄发。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新疆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须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A 段中填报志愿)。
3.特困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规定可咨询我校学生处,电话 0991-2568513。
4.考生在参加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业复核测试,对复核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核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我校官网公布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艺术类本科:6000 元/年
普通类本科:3200 元/年
七、其他
(一)声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3.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
4.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2.各教学单位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991-2555723)
舞蹈学院(0991-2551001)
美术学院(0991-2503171)
设计学院(0991-2501237)
传媒学院(0991-2552423)
戏剧影视学院(0991-2552657)
文化艺术学院(0991-7520963)
3.监督举报电话:
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4.学院地址:
乌鲁木齐市团结路 734 号 邮编:830049
5.学院网址:https://www.xjart.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s://zsjy.xjart.edu.cn/
6.招办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 年 1 月
02
山东艺术学院延长部分考生考试时间的公告
近日,河北省部分考生向我校反映,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部分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居家隔离,因场地条件有限,不能如期完成线上考试。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安全平稳实施,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河北、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意见,现将此类考生的考试安排作如下调整:一、提交申请
请目前身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因场地条件限制无法如期完成考试的考生(已完成考试的考生除外),于2021年1月16日17:00前将以下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syzsxf@126.com,过时不予受理。
1.延期考试申请表(见官网)。2.考生本人目前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自行申报获取)。二、情况审核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我校将对收集到的考生信息逐一审核。三、考试安排
经审核确认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我校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择时安排线上考试。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03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防疫紧急补充通知
各位广西考生:
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南宁市1月14日凌晨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鉴于我校2021年广西校考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校考组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广西考点有关考试和防疫要求补充通知如下:一、考生已正常报名,但因目前身处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无法正常参加本次考试的,可向招生办提供相关真实证明材料申请延迟考试。二、考生已正常报名并抵达南宁市,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或与已公布确诊病例行程活动轨迹重合的,可向招生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延迟考试。有上述情形仍要求考试的,必须提前或进校前主动如实向校方报告,并提交72小时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上述第一、二条情形的考生,需要申请延迟考试的,请务必于16日下午18:00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候。延迟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到招生办指定邮箱:zsb@gxau.edu.cn,纸质版请邮寄至: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招生办公室(李老师收),邮编530022。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内容,签订《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试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我校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科学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和与已公布病例行程活动轨迹重合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招生咨询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zsb.gxau.edu.cn/
祝大家考试平安顺利!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21年1月14日
(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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