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要求,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
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