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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类别与报考须知
1.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部分高校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类专业不要求省统考成绩的除外),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二、专业省统考考试须知
1.2022年艺术专业省统考美术、书法、编导制作、音乐类笔试科目、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全省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分散实施考试;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全省集中设点考试。表演类仍实行现场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委托高校具体实施。
2.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或人脸识别、照相)及金属探测器检查。参加专业个体测试时不允许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省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专业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语文科目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抽取样卷、确定标准、对标分类、集体定档、定档复核、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 “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评分遵循教育部网上评卷规范,实行网上评分,表演类专业为现场评分。所有评分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各类专业评分科学公平公正。
4.按照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美术、书法、编导制作、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于2022年1月5日公布;音乐、播音与主持、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于2022年1月28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查询;二是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读取考生邮箱;
5.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结果由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6.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防止滞留外地耽误考试,在外地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报名所在地,接受报名点所在学校(或县区招办)健康排查,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
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场设置、现场录音录像、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二)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三)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平板电脑现场抽题,试题为五线谱,不分等级,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四)音乐基础知识
音乐基础知识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中外音乐常识两部分内容,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识。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音乐理论基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具备音乐基本鉴赏能力,并能正确表达与运用。
(五)听音识谱(给标准音)
听音识谱采用五线谱记谱,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节奏的听辨和识别能力。考生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根据标准音听辨识别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片段等。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听辨识别音高并能辨别正确的节奏节拍划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科目
2021年12月4日8:30—10:30;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二)个体测试
考试地点:声乐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郑州登封市崇高路8号)。考试时间从2022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应于2021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曲目名称、调式。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一次修改机会。
四、注意事项
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统考准考证或经审核盖章的《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外,还需同时出具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一)笔试科目
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二)个体测试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室(区)准备考试,本人约定时段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机生成的考试顺序候考。
2.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若需伴奏,考生应提前自备伴奏录音U盘,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通俗唱法不限),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号+考生姓名+曲目名称,如“2141xxxxxxxxxx张xx我爱你中国”,若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3.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摘下口罩拍照)。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4.视唱与专业主科为同场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作自我介绍,先到地面红色“十”字标识中心位置进行视唱考试,然后到地面黄色区域进行主科考试。
视唱科目,考生使用平板电脑抽题并进行备考,备考时间1分钟,考试视频录制时间1分钟。
声乐主科考试,可进行20秒的伴奏试音,调至合适音量后,伴奏音乐从头播放。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考试时曲目重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架子鼓)考生可自备伴奏录音和播放设备(不得使用手机),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器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5.候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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