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音乐学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文化素养,熟练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一定教学、教研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文化素养和较强音乐表演才能,系统掌握音乐表演、音乐创作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熟练的音乐表演基本技能,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社会文化机构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唱指挥等)、音乐创作、教学和文艺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编导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文化素养,系统掌握舞蹈及舞剧的编创、导演、教学、研究及跨学科艺术鉴赏等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能够从事专业院团、学校、文化管理等部门的舞蹈创作、教学与研究工作。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表演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文化素养,掌握戏剧表演技巧与中外戏剧理论,能够从事民族歌剧、音乐剧等音乐戏剧表演及教学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
主要培养能够在各类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从事美术教学、美术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书法学
主要培养既能从事书法教育又能在文化艺术、出版、管理等单位从事创作、研究、鉴定、教学与管理的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绘画
主要培养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及各类高素质绘画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按大类招生,1-2学期实行大类培养,第2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第3学期始按分流专业方向学习。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其中环境设计专业主要培养能从事环境景观规划设计、以及面向室内外空间、各类展览、展示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施工、监理工作专业应用型高素质技术人才。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插画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交互设计、书籍设计、品牌形象设计、文创设计等领域从事各类设计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视觉传达设计人才。动画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创新动画思维、动画设计制作能力与动画艺术修养,能在动画编导、动画设计、栏目包装、数字艺术、影视编辑等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动画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主要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语言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互联网平台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影视配音等有声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
主要培养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它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以及教学与科研的高素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戏剧影视文学
主要培养能够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地掌握戏剧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评论技能,具备独立的戏剧影视文学剧本创作、鉴赏评论、基本理论的研究等各种能力,能够在高等院校艺术学科从事戏剧影视文学相关专业教学或在各艺术院团、各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文艺期刊等)从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导和评论研究工作,或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从事体育舞蹈的教学、训练及组织策划文体活动的能力,能在各社会机构、演艺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体育舞蹈编创、表演、教学工作,并能组织策划文体活动的高素质体育艺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和省份
特别提示:
1.音乐表演(器乐)具体情况如下:河南省共62名(含理科生6名),其中古筝2名,竹笛2名,长笛2名(只招文科生);钢琴7名(含理科生1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短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二胡、琵琶、阮、扬琴、笙、唢呐、打击乐、手风琴、古琴共49名(含理科生5名);河南省外10名(不招收萨克斯、巴乌、葫芦丝)。
2.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书法学(使用省书法统一考试成绩)、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声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表演(民族歌剧方向)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
(3)器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120分)。
3.舞蹈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舞蹈编导专业,在单项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基本功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60分,河南省外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达到专业满分的60%。
(2)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注意事项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河南大学艺术类各专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8000元/生·年。2021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
3.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简章如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2021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5.本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五、联系方式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22868221(兼传真)
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hen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美术学院(美术类)
联系电话:0371-22650035
学院网址:http://msxy.henu.edu.cn/
音乐学院(音乐类)
联系电话:0371-22192485
学院网址:http://cm.henu.edu.cn/
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联系电话:0371—22859388
学院网址:http://hdxc.henu.edu.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
联系电话:0371—22866483
学院网址:http://wxy.henu.edu.cn/
体育学院(体育舞蹈)
联系电话:0371-22995556
学院网址:http://tyxy.henu.edu.cn/
欧亚国际学院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
联系电话:0371—22863528
学院网址:http://oy.h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