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
二、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录取要求
1.考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主管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考虑教学资源情况,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七、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
生源省投档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的,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292号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28083(招生办公室)
0551-63513117(艺术学院)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十、附则
本简章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