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4.67分。
2、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9.5分。
3、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64.86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0.34分。
5、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1分。
6、流行舞蹈(街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8分。
7、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3.4分。
8、广播电视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11.75分。
9、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30.3分。
注:以上专业文理统排;高考文化分按满分值750分统一折算。
二、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省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一):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包含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河北2021: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967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426分。
2020年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1036.5分。
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序号 | 省份 | 分数线 | |
文科 | 理科 | ||
1 | 上海 | 综合改革452 | |
2 | 广东 | 516 | 508 |
3 | 四川 | 507 | 476 |
4 | 河南 | 474 | 482 |
5 | 湖南 | 517 | 504 |
6 | 河北 | 526 | 487 |
7 | 江西 | 549 | 486 |
8 | 安徽 | 539 | 456 |
9 | 江苏 | 507 | 435 |
10 | 山东 | 综合改革508 | |
11 | 浙江 | 综合改革564 | |
12 | 重庆 | 511 | 500 |
13 | 贵州 | 513 | 410 |
14 | 辽宁 | 510 | 504 |
15 | 福建 | 509 | 471 |
四、相关说明: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校考专业除外)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2、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投档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最终成绩。
4、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同一专业大类所含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不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