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华中师大, 藏大、西南民大、川大锦江学院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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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华中师大, 藏大、西南民大、川大锦江学院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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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

2021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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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音乐学、美术学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表演9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藏族美术)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被列为新增艺术硕士(MFA)试点培养院校。

为确保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本简章的报名、考试事项只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内考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90人,均为本科层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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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西藏自治区内报名考生须符合《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请考生2020年11月10日-20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我校绘画(藏画白描)专业的考生,在网上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后,还须勾选“西藏大学绘画校考”复选框,方可完成报名。

(3)绘画(藏画白描)专业准考证请于11月27日下午持身份证(原件)、《省级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准考证》在考试点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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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生错报、漏选专业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报名结束后西藏大学招生办不再受理任何考生的补报申请。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1.省级统考请参看《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2.绘画(藏画白描)专业校考:2020年11月29日10:00—13:00。

(二)考试地点

拉萨考区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篮球馆

昌都考区考试地点:昌都市第五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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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分值及注意事项

(一)省级考试内容及分值请参看《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二)绘画(藏画白描)专业校考

科目:白描

分值:100分

未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或成绩不合格者,校考成绩自动取消。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我校生源质量,结合专业特殊性和教学要求,对音乐表演专业限制身高: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2)绘画(藏画白描)考生应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图钉或不干胶等考试用具。无须自带画架,由我校统一提供。

五、收费

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我校绘画(藏画白描)专业校考费用为30元/人,报考考生11月27日下午现场缴纳,收费形式主要为POS机收费。

六、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四个专业的考生按照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绘画(藏画白描)专业的考生在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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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规违纪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的管理,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

凡是有违反诚信考试的行为,即日起将同时报送自治区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网络登记。

八、其他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户口所在省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二)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执行。

九、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0891-640590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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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

2021年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招生录取将继续认可并使用省级艺术类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具体招生简章将另行公布。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来源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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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

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中央部委直属高校

◆全国文明校园

◆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艺术学院概况及专业介绍】

● 教授、副教授54人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

● 教育部长江学者通讯评委2人

● 金鸡奖最佳男配角奖1人

● 国家民委领军人才1人

● 国家民委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人

●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

●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

●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 建院来,获得各级科研项目33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110项

音乐学

培养目标:师范类。本专业培养有使命感、勇于担当、有敬业与创新精神、视野宽广,具有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教育教学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群艺馆、文化宫从事音乐教学,能在群众日常音乐文化场所或社区、社团等从事音乐表演或组织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唱、歌曲配奏与弹唱、合唱(奏)与指挥、小型合奏乐编配法、中小学课堂乐器、中小学音乐教学设计与评价、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微格实训。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声乐)

培养目标:含美声、民族唱法。本方向培养有使命感、勇于担当、有敬业与创新精神、视野宽广、专业技能扎实,能在各级专业或非专业表演领域、各级各类学校、群艺馆、文化宫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产业开发、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主专业技能(声乐)、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作法、歌曲配奏与弹唱、音乐制作、音乐欣赏、舞蹈形体、少数民族特色合唱排练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器乐)

培养目标:含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本方向培养有使命感、勇于担当、有敬业与创新精神、视野宽广、专业技能扎实,能在各级专业或非专业表演领域、各级各类学校、群艺馆、文化宫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产业开发、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主专业技能(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作法、歌曲配奏与弹唱、音乐制作、音乐欣赏、舞蹈形体、少数民族特色合唱排练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拟招计划与范围】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层次

学费标准(元/年)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7200

待定

待定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7200

绘画

本科

7200

动画

本科

9600

雕塑

本科

12000

摄影

本科

9600

美术学

本科

12000

音乐学

本科

6000

音乐表演(声乐)

美声、民族

本科

12000

音乐表演(器乐)

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

本科

12000

舞蹈表演

本科

12000

舞蹈编导

本科

12000

表演

本科

12000

建筑学院

环境设计

本科

7200

产品设计

本科

7200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最终核定为准。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专业分配原则以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邮政编码:610225

招生办公室:(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建筑学院:(028)85928219

学校网址:www.swun.edu.cn

电子信箱:xnmdzb@sw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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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百年名校、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设15个学院,50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学科涵盖文、理、工、经、管、艺等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21000余人。

学校地处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2021拟招生专业(专业方向)

专业名称及培养方向

学制

科类

层次

舞蹈表演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表演方向)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含创意策划、影视剧创作、直播与导播方向)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媒体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环境设计(含室内、景观方向)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动画(含动画设计、游戏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漫画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含影视特效、媒体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类

本科

舞蹈表演

三年

艺术类

专科

环境艺术设计(含室内、景观方向)

三年

艺术类

专科

艺术设计(含产品造型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方向)

三年

艺术类

专科

影视动画(含表演设计、产品设计方向)

三年

艺术类

专科

动漫设计

三年

艺术类

专科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艺术类

专科

注:1.以上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及学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2.各招生专业的详细介绍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s://www.scujj.edu.cn)查询。

三、填报志愿

凡专业及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具体办法,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考试;报考舞蹈表演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漫画本科专业为美术学类专业。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专业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类本科专业(漫画),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四川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舞蹈表演(本、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某省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

4.艺术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术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五、入学资格复查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3.我校纪检部门将全程参与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8-37600003。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政编码 :620860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 :028- 37666666

招生就业处传真 :028- 37601111

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28-37600239

媒体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28-37600266

影视学院咨询电话:028-37600239

学校网址 :https://www.scujj.edu.cn

学校微信号:scujjedu

招办微信号:jinjiangzhaosheng

(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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