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38号建议的答复》,教育部表示,现阶段不适宜将发明专利纳入高考加分项目。中学生有发明创造等方面特长的,可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
教育部在第三点减少和规范中高考加分项目,促进教育公平中提到:
2014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提出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考生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高考加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个别中学、学生及家长不考虑学生个人实际,功利性追求通过加分等“捷径”进入大学,甚至不惜“造假”,严重违背了学校教育教学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社会公众对此强烈反对。为此,近年来我们对高考加分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取消了奥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特长类加分项目。
因此,现阶段不适宜将发明专利纳入高考加分项目。中学生有发明创造等方面特长的,可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
我们再来看看浙江近几年高考加分情况调整
浙江高考加分情况
浙江在2015年,取消包括奥数在内的五类鼓励性高考加分项目。而“烈士子女”等扶持性加分项目,虽然会继续保留,但是也将降低加分值并进一步规范。
按照最新规定,2015年1月1日后获得下述五类奖项、称号的在浙江参加高考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
第一类是体育类加分项目。包括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第二类是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第三类是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和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第四类是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包括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第五类是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加分项目。包括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电子商务大赛、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省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这些加分项目继续保留,分值有调整
继续保留下来的少量加分项目,一部分会降低分值,地方性项目使用范围也有变化。
适用于全国在浙招生高校的加分项目,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仍为20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10分调整为5分。
这些地方性加分项目则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浙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10分调整为5分,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5分调整为3分。
我们再来看一下2020年浙江省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在高考中可加5分。
(以上调整情况截止2020年,供大家参考)
来 源:综合教育部官网、澎湃新闻等报道
责任编辑:王英玺
监 制:王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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