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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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音阶梯艺术教育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适用于省外考生

省外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2022年1月10日18:00

考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5日

考试方式:线上考试,仅一试

考试平台:小艺帮app

省外招收专业:音乐表演(合唱、民族、美声、器乐)、音乐学(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录音艺术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中音阶梯艺术教育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公布招生计划刊物;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1.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校考成绩方为有效。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我院校考专业(方向)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00-2022年1月10日18:00,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2-15日,具体安排将在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学校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时,须在“小艺帮APP”进行实名注册,并按照我院确定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招生专业考试方式[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2022年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全部采取线上考试(手机APP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进行手机APP线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

具体要求

1.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才能兼报,过时不补;音乐类专业兼报音乐类专业的通用考试科目仅需参加一次考试,成绩通用。

2.请各位考生在缴费前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1)根据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选择考生所在省份认定校考或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专业;(2)根据学校公布的各校考专业科目考试时间段合理选择报名考试专业,如所选专业考试时间冲突,后果自负],一旦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三)违反以上规定,

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1.校考专业考试形式及要求

全部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在省外和本校不设置现场考试考点。

(1)考试全部启用“手机APP(小艺帮)”进行线上考试,须使用鸿蒙操作系统或安卓7.0及以上或苹果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机型且建议摄像头像素至少在500万以上,内置存储剩余容量需在15G以上),至少在考试前一个星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或川文艺招考院微信公众号了解我院发布的线上考试公告,下载安装并登陆我院线上考试APP,熟悉线上考试环境和考试操作流程以及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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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进行线上考试时,考生请选择独立房间(区域),呈现干净、整洁、宽敞、明亮、安静和色调浅而单一的、无任何标识的考试环境作为考试场地,避免因为环境因素干扰考试正常和影响后期考试成绩评定。考试区域内除活动范围较大的舞蹈、表演专业可有一个协助拍摄人员外,其余专业考试须考生独立完成,不得有考生之外的人在考试区域,否则视为违纪,以考试无效处理;

(3)为保证稳定拍摄,建议考生采用三角支架或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考试活动范围较大的考试科目可请他人协助拍摄;

(4)“手机APP”通过视频防编辑、防缩屏、防对口型、禁外接等技术支撑防止考生作弊。在考试过程中,保证手机电量充足,考生不得离开视频拍摄范围,声像类专业考试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使用变声器参加考试,在考试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除考试软件指导语音外,不允许其他任何人或声音出现在视频录制过程中,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视为违纪,以考试无效处理;

(5)所有线上考试为一次性考试,考试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为保证有效考试,建议连接优质稳定WIFI网络,考试录制时须保证手机电量充足,禁用手机通话、短信功能和微信、QQ等聊天工具和应用通知功能,非考试软件造成的考试视频录制中断,仅以中断前录制并提交成功的片段作为评分依据;

(6)考试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文字、校名、图案、标识、声音等,更不得出现各种证件以及考生姓名、考生号、生源地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视为违纪,以考试无效处理;

(7)凡参加校考的考生均须在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作品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线上考试过程实行“双机位”全程录音录像。

2.按要求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线上考试对考生所具备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基本条件(网络流畅且稳定,确保在考试及提交考试视频过程中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的情况导致考试失败)有一定要求,对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进行线上考试录制、提交视频,需我校出面协调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的考生,为保障参加模拟考试,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向我院提出兜底保障申请。

3.专业考试设定及要求

所有专业考试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完成考试和提交考试视频(作品)[部分专业考试科目有严格的考试时间限制,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考试及考试视频和答卷图片提交,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内容。

学校组织评委对所有校考考生考试视频(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艺术本科各校考专业(方向)校考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及基本乐理为通用考试科目,总分为100分(视唱占30%、练耳占40%、基本乐理占30%),不计入专业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合格线]

声乐(合唱、民族、美声唱法)演唱:①视唱练耳及基本乐理100分(视唱,面试;练耳,笔试,40分钟;基本乐理,笔试,60分钟);②声乐演唱400分[面试,演唱一首声乐作品(中外作品均可),清唱,不允许使用伴奏;作品演唱必须完整,能够熟练背唱曲目;着演出服参加考试];

流行演唱:①视唱练耳及基本乐理100分(视唱,面试;练耳,笔试,40分钟;基本乐理,笔试,60分钟);②流行演唱400分[面试,演唱一首作品(中英文均可),清唱,不允许使用伴奏;作品演唱必须完整,能够熟练背唱曲目;着演出服参加考试]。

器乐[钢琴、手风琴(键盘)、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键盘、中国民族打击乐、西洋古典打击乐、流行打击乐]

演奏:①视唱练耳及基本乐理100分(视唱,面试;练耳,笔试,40分钟;基本乐理,笔试,60分钟);②乐器演奏400分(面试,独奏、背奏作品一首,不允许使用伴奏,演奏曲目要求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着演出服参加考试)。

(2)音乐学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其中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方向《声乐演唱》和《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考生任选其中一科进行考试]

音乐学:①视唱练耳及基本乐理100分(视唱占30%,面试;练耳占40%,笔试,40分钟;基本乐理占30%,笔试,60分钟);②声乐演唱150分[面试,准备中国声乐作品(包括民族民间小调、戏曲、古诗词作品)、外国声乐作品(咏叹调、艺术歌曲)各一首,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能够熟练背唱曲目,清唱,不允许使用伴奏;着演出服参加考试];③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150分[面试,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中外不限)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演奏其中一首;考生能够熟练背奏曲目,不允许使用伴奏,演奏曲目要求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着演出服参加考试]。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占40%,面试;练耳占60%,笔试,40分钟);②基本乐理100分(笔试,60分钟);③声乐演唱和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二选一)200分,其中声乐演唱[面试,准备中国(包括民族民间小调、戏曲、古诗词作品)、外国声乐作品(咏叹调、艺术歌曲)各一首,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能够熟练背唱曲目,清唱,不允许使用伴奏;着演出服参加考试],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面试,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中外不限)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演奏其中一首;考生能够熟练背奏曲目,不允许使用伴奏,演奏曲目要求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着演出服参加考试]。

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视唱练耳及基本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基本乐理:参考《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8年4月。

(9)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文艺常识、物理基础、音乐基本乐理、英语词汇等;笔试,60分钟);②影视作品声音分析100分(根据所给出的电影篇目,任选一部进行声音分析,全文不少于800字;默评,60分钟)。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保证新生质量,开学后,学校将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2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我院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招生专业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详见我院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校考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无校考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需伴奏的专业(方向)考试时一律清唱。

(三)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仅招理科考生、民族学仅招文科生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四)我院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其他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蓝牙耳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行为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参加我院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200元/生·专业,请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后再履行缴费手续,未缴费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手续后,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七)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请于四月下旬直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填写《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届时详见成绩查询公告附件)发送传真到学校招生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

(九)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十)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外考生报考参考,未尽事宜或政策有调整,按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省外音乐类考试大纲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适用于四川省考生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中音阶梯艺术教育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2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含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2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二)专业成绩认定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合唱、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手风琴(键盘)、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民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中国民族打击乐、西洋古典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特别要求,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保证新生质量,开学后,学校将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2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仅招理科、民族学仅招文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考生报考参考,未尽事宜或政策有调整,按国家和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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