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6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7个。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传媒创意与设计学二级学科,毕业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拥有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新闻与传播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毕业后分别授予艺术硕士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学位。形成较完善的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文学与艺术学学科研究生培养体系。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招考类型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国标 代码 | 2022年拟定 计划数 | 培养 单位 | 2022年 拟招生省份(市、自治区) | 学费 | 学制 学历 |
省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12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江西、甘肃 | 8000 元/年 | 四年/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0309 | 100 | 河南、河北、山东、甘肃、山西、江西、黑龙江 |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145 | 艺术设计学院 | 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 |||
环境设计 | 130503 | 145 | ||||||
摄影 | 130404 | 50 | ||||||
动画 | 130310 | 5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0505 | 180 | 服装 学院 | |||||
产品设计 | 130504 | 120 | ||||||
表演 (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 130301 | 60 | 河南、河北、湖北、山东 | |||||
校考 | 山西、江苏、江西、黑龙江、甘肃 |
注: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省级招办核定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3.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5.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在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情况下,依高考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规则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注:若本规则与各省级招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规定为准。
2.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
我校2022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在部分省份使用表演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在我校举办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校考的省份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及河南省
省外考生须在生源省份服装表演类(或相近类别)统考合格的前提下,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同时文化课成绩过线,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考生须表演统考和文化课成绩双过线,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使用生源地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的省份
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的录取规则执行。
四、入学须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级招办(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报名及考试费用:表演专业考试费用100元/人;
3.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本简章内容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
传真电话:0371-67698701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