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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历经18年的跨越发展,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3个学院、1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1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拥有在校本科生约18000人、硕士研究生85人(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
“以学生为中心”是嘉庚学院的核心办学理念。嘉庚学院坚持运用这一理念指导办学实践,实施“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个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学生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尊重个性、激发潜能的教育环境。
嘉庚学院努力聘用高素质的教师,建立一支高水平、重职责、有爱心的教师队伍。艺术类教师都毕业于国内外专业名校,大多数教师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同时,我校还聘请了美国、荷兰、德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及港台地区的学者、艺术家来我校讲学、授课,极大地拓宽了学生的视野。
音乐系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含声乐、器乐、钢琴和舞蹈等多个专业方向。该系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全能型的音乐及舞蹈人才。学生不仅能受到科学、严格的专业技术训练,同时能获得对音乐舞蹈艺术完整的理解。该系在课程设置上体现了较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选修课程,使学生拥有较大的自我设计的空间。
一、招生对象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考生。
2.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3.身体健康,未患有不宜就读所报考专业的疾病,如色盲者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4.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本科控制线。
二、专业考试
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流程报名参加专业省统考。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
三、文化考试
取得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本科志愿相应批次填报我校及报考专业。
四、招生计划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的招生名额为准,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合格考生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1)内蒙古艺术类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内蒙古艺术类除外,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我校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关规定,如出现排序分数相同的情况,如高考改革省份有同分排位,则同分排位靠前者优先,否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先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后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六、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舞蹈表演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4500元人民币。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
七、监督
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6- 6288720)。
八、入学与复查
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专业水平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xujc.com(公网)
学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363105
电 话:0596-6288416 传真:0596-6288814
Email :admissions@xujc.com QQ:65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