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越来越受考生们的欢迎,由于职业规划相当明确、毕业后更容易进入编制内,且读大学的成本比较低,国家也有相关支持政策如公费师范生等,师范类院校也成为艺考生的热门选择。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分别发布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全国师范类大学已发布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等招考信息的院校,详情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一、学院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是我国唯一涵括语言科学与语言艺术专业的语言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12人。团队成员中有教育部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同时15人次获江苏省社科名家、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333工程”“青蓝工程”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学院拥有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入选省“青蓝工程”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紧密结合语言学特色及优势,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机构的需求,培养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水平、理论修养、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并具有创新精神、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从事融媒体采、编、播的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和要求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四、校考报名条件及方式
符合江苏、河北、广东等3省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小艺帮”APP按步骤报名与初试(详见附件)。不接受生源地以外考生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成功以在线完成缴费为准。
五、校考专业测试
江苏省、河北省、广东省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分初试和复试,总分均为400分,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1.初试考核内容
自备新闻稿件播读(40%),首先进行形体展示,先报身高体重,再按照系统指令完成正面、侧面镜头录制,时长约1分钟;随后播读自备稿件,限2分钟内完成;这一环节限3分钟;
自备文艺作品朗诵(30%),考生朗诵时不允许配乐,限2分钟内完成;
才艺展示(30%),内容可以是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等,限2分钟内完成。
线上初试要求:线上考试时间限90分钟内完成。
2.复试考核内容
指定稿件播读(30%):随机抽题,内容包括新闻稿件和文学作品;
即兴评述(30%):随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特长展示(20%):展示内容可以是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
综合面试(20%):考官问答。
特别提醒
(1)江苏考生可于2022年1月15日—17日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试结果。初试通过的考生须在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费用(160元/人)。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地点暂定为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复试时间暂定为1月18日下午—1月19日上午,现场提供钢琴。考生缴纳复试费用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
(2)河北和广东考生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费用为160元/人,初试结果查询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于2022年4月15日前在本科招生网站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0516-83656918
招生办:0516-83403064
监督电话:15371639560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QQ:800180626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http://yk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八、其他说明
1.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480元,学制四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未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也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5.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6.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的相关指示精神,制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共有16个专业(大类)及方向参加招生,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表演、播音、舞蹈、编导、艺术学理论等众多艺术门类。详见下表所示:
专业门类 | 招生专业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雕塑、中国画、动画 |
音乐类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 |
表演类 | 表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舞蹈类 | 舞蹈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
书法类 | 书法学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管理 |
备注:美术学、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书法学等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艺术管理专业依据高考文化分数,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
二、考试类型及计划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统考、联考、校考三种形式。
1. 统考
统考专业招生地区及计划数,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2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为准。
2. 联考
联考专业涉及省市、主考院校如下:
联考省份 | 联考涉及专业 | 备注 |
山东 | 表演 | 山东艺术学院主考 |
广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州大学主考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地质大学主考 |
备注:联考专业相关事宜,均以联考主考院校公布为准。
3.校考
校考专业涉及省市、计划数如下:
校考专业 | 校考招生省市 | 计划数 |
书法学 | 上海、江苏、浙江 | 上海6人,其余省份总计10人 |
表演 | 北京、吉林、江苏、黑龙江 | 总计15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吉林、江苏 | 总计8人 |
舞蹈学 | 上海 | 总计5人 |
备注:
1.2022年艺术类校考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校考专业考核时间、方式、科目等具体信息,最终以学校招办公布的《2022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实施办法》为准(1月初公布)。
2.对于艺术类校考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3”模式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其他省份文理兼招。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如执意报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各校考专业具体计划数,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2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通俗(流行)唱法不招;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民乐专长不建议报考。
四、收费标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除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学费为30000元/每生每学年外,其余均为10000元/每生每学年。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采取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另收取教学实践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五、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各省市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校考专业以及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统考或联考专业,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各专业类别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0
编导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六、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学校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21-64322695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4322204
黄冈师范学院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广东工业大学、黄冈师范学院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
校考取消!海南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
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目标、历年录取情况、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2.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4.选考科目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
说明:
1.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各专业与各省统考专业对应关系,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3.学费标准按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6人间900元/年;4人间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校依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七、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等11省(自治区)招生,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美术类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类专业学生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 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网 址:http://zsb.lnnu.edu.cn或www.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
2022年1月6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231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松北校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
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学校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有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动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录音艺术20个本科专业。
二、招生省份及专业
1.美术学院
2.音乐学院
3.传媒学院
招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备注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 | ||
河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
安徽 | 摄影 | |
河南 | ||
河北 | 动画 | |
河南 | ||
江西 | ||
山东 | ||
内蒙古 | ||
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 |
黑龙江 | 表演 | 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 |
录音艺术 |
4.国际美术学院
招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备注 |
黑龙江 | 雕塑 |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
绘画(版画、油画) |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报考要求执行)。
2.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计划
1.使用省统考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
2.使用校考成绩各专业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 专业 | 拟定计划数 | 考试形式 | 合格证比例 |
黑龙江省 | 表演 | 50 | 校考 | 1:4 |
录音艺术 | 30 | 校考 | 1:4 |
以上为拟定招生计划,最终以黑龙江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由我校组织的校考有关报考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说明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于报考前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我校各专业均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区分艺术文、理)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其它艺术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3.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4.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
5.如遇有关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曲靖师范学院
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曲靖师范学院位于我国第三大河珠江的发源地、云南省第二大城市、爨文化的故乡、“全国十佳宜居城市”——曲靖市。学校2007年6月以“良好”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云南省优质生源高校,2012年和2015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入选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名单。
自2000年升本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级应用人才5万余人,赢得了“千里珠江,源头起航;园丁摇篮,桃李芬芳”的美好赞誉,已发展成为曲靖教育发展的龙头、合格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
二、学院介绍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本科专业。音乐学专业入选云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入选学校特色一流学科建设。
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师范)4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其中美术学、书法学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
三、招生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注:1.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为准。2.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执行。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专业培养条件。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政审、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参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
五、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50% 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5.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 编:655011
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s://zs.qjnu.edu.cn/zsxt-web/index.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