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工作要求,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经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审核,东河区智高点教育培训学校等2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请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2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格,各机构应尽快完成各项清算工作。同时,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办学活动,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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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河教育局
编辑:朵朵老师
校对:超超老师
审核:文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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