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注:招生专业与计划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三、办学层次及类型
省属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费标准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在俄方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大学按海外学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8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六、考生须知
1.各省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由于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专业复测。
4.联系方式: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41000)
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
招生办公室:0797-8393638(兼传真)
音乐学院:0797-8393519
美术学院:0797-8393658
新闻与传播学院:0797-8393876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E-mail:gnsfdxjw@163.com
5.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代表学校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的唯一部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考生或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