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2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于1999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四校前身分别为创办于1906年的吉林初级师范学堂、创办于1928年的吉林私立助产学校、创办于1952年的吉林省林业学校和创办于1920年的吉林省立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二、学院及专业简介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2个本科专业,有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音乐)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音乐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浓厚的教育情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自觉的创新意识,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较高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一定音乐学科教学研究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持续发展能力,扎根基础教育,踏实肯干,能在中小学以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音乐教师;可在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2.舞蹈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与表演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舞蹈实践技能与舞蹈教学,具有创新精神,具备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艺术创新、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与实践专业能力的高素质表演教学合一的舞蹈工作者。
就业方向:中小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舞蹈教师;艺术团体、文化机构、文化公司、和社会团体从事舞蹈相关工作;可在舞蹈学等相关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二)我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对于高考省份有考生所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使用考生在高考省份的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对于高考省份无考生所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使用考生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限在有省统考(联考)省份招生。
四、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另见《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二)学费标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以上为2021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2年如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三)舞蹈学专业不招收国际标准舞子科类统考考生。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资格,具体为:有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资格,考生联考合格资格不作为专业成绩合格的依据;无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联考合格资格。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6+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5+音乐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4+舞蹈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以上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含经各省考试院承认的加分项。
(四)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六、相关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所属统考类别,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三)专业录取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编:132013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2-64608596
0432-66468155(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电话: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电话:0432-64608258
文学院电话:0432-6460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