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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于1999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四校前身分别为创办于1906年的吉林初级师范学堂、创办于1928年的吉林私立助产学校、创办于1952年的吉林省林业学校和创办于1920年的吉林省立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7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亿元,馆藏图书372.9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694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44人,本科生24165人,专科生51人、来华留学生485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人,其中高级职称954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694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拥有美国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1人,获“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层次)、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级人才称号49人次,省(资深)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省级人才称号百余人次。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15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由12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国家级一流及特色专业,19个省级一流及特色高水平专业为引领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吉林省高校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学院及专业简介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2个本科专业,有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音乐)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音乐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浓厚的教育情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自觉的创新意识,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较高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一定音乐学科教学研究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持续发展能力,扎根基础教育,踏实肯干,能在中小学以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音乐教师;可在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二)我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对于高考省份有考生所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使用考生在高考省份的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对于高考省份无考生所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使用考生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限在有省统考(联考)省份招生。
四、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另见《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二)学费标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以上为2021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2年如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三)舞蹈学专业不招收国际标准舞子科类统考考生。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资格,具体为:有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资格,考生联考合格资格不作为专业成绩合格的依据;无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联考合格资格。
3.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5+音乐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以上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含经各省考试院承认的加分项。
(四)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六、相关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所属统考类别,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 编:132013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2-64608596
0432-66468155(自动传真)
音乐学院电话:0432-64608258
青岛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1〕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在艺术文理分科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其他各省按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所在省份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需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4.报考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生的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山东省考生报考表演(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且考生实测净身高符合要求。
三、考试安排
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录取原则
音乐与舞蹈类专业
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高校组织的专业联考。
2.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本简章由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3780001
音乐学院电话:0532-85953738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邮政编码:266071)
北京联合大学2022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