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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简章
2.2022年广播电视编导简章
3.2022年美术学类简章
4.2022年设计学类简章
5.2022年音乐学(音教)简章
6.2022年音乐表演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传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国家和地方传媒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出版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现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学术硕士点,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出版3个专业型硕士点;播音与主持艺术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掌握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新媒体技术等基础知识和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兼具播音、主持节目和采访、写作、编辑、制作新闻的能力,专业素养、艺术素养和文化素养并重,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结合,艺术感觉与现代传播技术交融,具有自主创新精神和先进传播理念,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平台、音像制作公司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党政机关、各类大型企业、社区等从事播音、主持、新闻传播、文化传播、媒介管理等各项工作,具备合作精神、国际视和价值引领的复合型口语传播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天津 | 2 | 江西 | 2 |
辽宁 | 2 | 山东 | 2 |
上海 | 3 | 河南 | 2 |
浙江 | 2 | 湖南 | 2 |
安徽 | 3 | 重庆 | 2 |
福建 | 2 | 四川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本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传播学院网址:网址未加载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广播电视编导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传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国家和地方传媒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出版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现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学术硕士点,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出版3个专业型硕士点。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主要为国家和地方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公司、短视频平台、新媒体公司、新闻宣传部门等传媒机构,以及需要进行视听媒体宣传的单位,培养和输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深厚的人文和艺术素养、熟悉国家宣传政策和法规的复合型、创新型影视创编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市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市 | 招生计划 |
上海 | 4 | 河南 | 3 |
江苏 | 3 | 湖南 | 4 |
浙江 | 5 | 四川 | 4 |
安徽 | 3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对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报考华东师范大学本专业,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传播学院网址:网址未加载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美术学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美术学、绘画、雕塑3个本科专业。本科招生采用美术学类大类招生。美术学(美术教育)、雕塑2个本科专业采用大班教学,绘画专业教学为工作室制,设有油画与综合材料工作室、中国画工作室、观念与形态工作室。
美术学院拥有多位中国画、当代艺术、实验水墨、雕塑、美术教育、美术史论等领域的著名艺术家、策展人、批评家、理论家、美术教育家,现与法国勒阿弗尔-鲁昂高等艺术与设计学院、美国阿肯色中央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法国巴黎国立高等装饰艺术学院、日本武藏野大学、日本筑波大学等建立了教学合作关系,每年不定期选派师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美术学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美术教师和从事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成立以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合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需要,人文与艺术素养并重,具备扎实的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强的观察、思考和创造性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艺术创作能力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能在当代文化艺术研究、创造、教育和传播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教学和应用等工作,为培养中国当代创造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3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内蒙古 | 2 | 浙江 | 8 | 山东 | 4 |
上海 | 18 | 安徽 | 6 | 河南 | 4 |
江苏 | 8 | 福建 | 6 | 湖南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进行校考。
(三)考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本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3个不同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美术学院网址:www.finearts.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现拥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4个本科专业,含视觉传达、数码艺术、插画设计、动画设计、产品设计、景观设计、空间与展览设计、公共艺术、影像艺术、时尚设计等方向,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学院与多所海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在达到联合培养学校的相关要求前提下,可同时获得中外学校颁发的双学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院另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艺术设计(艺术硕士)2个硕士点,以及中外联合培养艺术硕士双硕士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设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其中包含4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10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插画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产品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二)招生计划
全国招生计划121名(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河北 | 4 | 安徽 | 4 | 湖南 | 5 |
山西 | 3 | 福建 | 8 | 广东 | 3 |
辽宁 | 3 | 江西 | 4 | 重庆 | 2 |
上海 | 40 | 山东 | 8 | 四川 | 4 |
江苏 | 8 | 河南 | 8 | 贵州 | 2 |
浙江 | 9 | 湖北 | 4 | 陕西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进行校考。
(三)考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本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设计学院网址:www.design.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学(音教)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51年即华东师大创立之始,由著名音乐家应尚能、刘雪庵领军,音乐宗师钱仁康、马革顺等都曾任教于此。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音教方向的本科生;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招收音教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分析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方向的艺术硕士。同时,音乐学院招收声乐艺术博士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学养深厚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俄罗斯等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并相继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流学府访学深造。在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中,音乐学院坚持“一对一”授课模式,并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歌剧实验中心、交响乐团、合唱团,定期开展高品质的专业舞台艺术实践活动,演出足迹遍及国内外多所院校和著名音乐厅。莫扎特《假扮园丁的姑娘》、约翰·施特劳斯《蝙蝠》、民族歌剧《江姐》已是歌剧实验中心的保留剧目;2009年合唱团荣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类专业组第一名;2018年交响乐团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西乐合奏专业组一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美国、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参加国际音乐节。目前,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建立“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与美国蒙特克利尔大学、法国佩皮尼国立音乐学院建立“2+1”联合培养艺术硕士项目,有效提高了音乐学科的国际化进程。在过去十年中,已有超过200名学生先后出国访学。音乐学(音教)专业近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音乐师资,在高校和各类学校中肩负音乐骨干教师的重任,部分毕业生赴欧美继续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华东师范大学“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适应新时代师范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宽厚的人文素养,掌握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学科知识、教学能力与初步的教学研究能力,较强的专业持续发展意识与自我更新学习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适应社会多元发展需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音教)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西洋器乐专长进行培养),本科层次,学制四年,为公费师范生,免交学费,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 计划数 | 省份 | 计划数 |
上海 | 11 | 山东 | 6 |
浙江 | 7 | 福建 | 5 |
安徽 | 7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教)专业不举行校考。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教)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西洋管弦乐专长要求进行培养,其他专长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本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音乐学(音教)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音乐学(音教)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51年即华东师大创立之始,由著名音乐家应尚能、刘雪庵领军,音乐宗师钱仁康、马革顺等都曾任教于此。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教育方向的本科生;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招收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分析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方向的艺术硕士。同时,音乐学院招收声乐艺术博士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学养深厚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俄罗斯等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并相继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流学府访学深造。在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中,音乐学院坚持“一对一”授课模式,并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歌剧实验中心、交响乐团、合唱团,定期开展高品质的专业舞台艺术实践活动,演出足迹遍及国内外多所院校和著名音乐厅。莫扎特《假扮园丁的姑娘》、约翰·施特劳斯《蝙蝠》、民族歌剧《江姐》已是歌剧实验中心的保留剧目;2009年合唱团荣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类专业组第一名;2018年交响乐团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西乐合奏专业组一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美国、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参加国际音乐节。目前,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建立“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与美国蒙特克利尔大学、法国佩皮尼国立音乐学院建立“2+1”联合培养艺术硕士项目,有效提高了音乐学科的国际化进程。在过去十年中,已有超过200名学生先后出国访学。音乐表演专业培养了大批高水平音乐人才,多名毕业生被亚洲青年交响乐团、上海爱乐乐团、杭州爱乐乐团、上海歌剧院等专业演奏团体录用,部分学生赴欧美继续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专业技能、鉴赏能力、表演能力、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音乐表演专业人才。本专业注重素质教育,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基础,突出音乐表演能力的培养,同时具备良好的人文艺术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根据音乐专业的特点,注重表演才能的培养和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与拓宽,能够胜任各类独奏、独唱、室内乐以及音乐表演团体的演奏或演唱,及各类专业音乐教学能力,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 计划 |
上海 | 长笛2、单簧管1、大管1、小提琴3、中提琴1、大提琴2、钢琴2 |
浙江 | 小提琴1、中提琴1、竖琴1 |
湖南 | 小提琴1 |
山东 | 长号1、大号1 |
吉林 | 声乐2(美声、民族)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专业统考满分的70%。
(三)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本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辑 / 徽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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