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一、
播音与主持专业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2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 河北省 | 山西省 | 黑龙江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2 | 2 | 2 | 1 | 1 | 1 | 1 | 3 | 4 | 2 | 3 | 2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 主持 |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
戏剧影视文学
(一)招生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2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 河北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计划数 | 2 | 2 | 2 | 2 | 2 | 4 | 3 | 8 | 3 | 2 |
省统考 专业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编导 | 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 | 文学编导类 | 编导制作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编导类 |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
表演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2年招生计划27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 辽宁省 | 上海市 | 浙江省 | 福建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4 | 2 | 3 | 4 | 4 | 4 | 3 | 3 |
省统考专业 | 表演 | 表演类 | 影视 表演类 | 影视 表演 | 表演 | 表演类(戏剧表演)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表演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2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江苏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计划数 | 3 | 3 | 4 | 9 | 15 | 10 | 6 |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
有关说明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全部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再比较高考成绩,再相同则全部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wdzsb@whu.edu.cn。
七、
咨询方式
(1)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址:http://aoff.wh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2)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2048
艺术学院:027-6875 2380,027-6875 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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