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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
为规范做好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华侨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以下所述的考生“文化成绩”是指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加分与否,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
第二条 以下所述的考生“专业成绩”排序项,指省级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第三条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公布为准。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1.专业成绩要求
考生须取得相应类别省级本科专业统考合格证(若有组织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70%(含)。
2.文化成绩要求
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线(不分批次的省份采用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含)。
3.录取规则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至低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简称:投档成绩,下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分或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当综合分或投档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其他三科之和。
第七条 未尽事宜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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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备注 |
福建 | 音乐表演(艺术文) | 267 | 267 | 专业分 |
音乐学(艺术文) | 262 | 259 | ||
山东 | 音乐学 | 72.89 | 70.97 | |
音乐表演(器乐) | 78.53 | 72.87 | ||
音乐表演(声乐) | 77.8 | 76.69 | ||
河南 | 音乐学(文) | 183 | 180 | |
湖南 | 音乐学(艺术非平行) | 273 | 270 | |
音乐表演(艺术非平行) | 276 | 270 | ||
四川 | 音乐表演 | 324.34 | 317.06 | |
音乐学 | 306.76 | 292.6 | ||
河北 | 音乐表演(器乐) | 165 | 146.93 | |
音乐表演(声乐) | 176.6 | 168.7 | ||
音乐学(器乐) | 155.56 | 150.24 | ||
音乐学(声乐) | 172.47 | 16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