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工作安全平稳,现就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公告如下:
1.务必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目前仍在考点所在地(州、市)以外的考生,务必于考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防止因突发疫情或防疫管控措施调整影响按时返回。同时,滞留考生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报告本人滞留状态(包括滞留地、滞留原因、返回时间和方式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返回考点所在地(州、市),或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行程安排,或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信息摸排等情形,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滞留考生返回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须向考点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备。
2.严格遵守防疫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考生在考点进行考前健康验证时,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员务必遵守属地防疫有关规定,要加强自身健康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的场所活动,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和物品,不跨考区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3.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考前14天(5月24日起),所有考生要按时参加属地常态化核酸检测(检测频次以属地要求频次为准),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以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考点发布的相关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同时,请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保持畅通。
附件:
1.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2.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21日
附件1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附件2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文内容来源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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