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艺术考试信息发布平台
Zhejiang Province Arts Information Portal
招生简章、科普建议、艺考咨询、全国校考、统考指南、志愿填报、三位一体、艺术考试。第三方平台为你提供艺考资讯,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
觉得有用,记得「星标」我们哟
ˇ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和有志从教的考生,需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4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应专业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陕西师范大学的考生,陕西师范大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3.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4.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
四、监督机制
1.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E-mail:jwzb@snnu.edu.cn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浙江艺考
[联系微信]:hiyikao1
[投稿邮箱]:hiyikao@网址未加载
涵盖编导类、影视表演类、播音类、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摄制类、时装表演类、书法类等艺考资讯;
欢迎考生靓照、音乐、视频、艺考故事等投稿,有酬征稿;
帮发校考酒店转让、寻物启事、失物招领等帮忙信息;
戳此查看:艺考男神女神靓照投稿→推送头图;
◎投放广告、兼职、招聘信息等,后台回复“商业合作”即可。
您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感谢帮忙推荐给身边的朋友!
95.27%的艺考生都关注了!
点击“阅读原文”订阅「更多艺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