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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川音继续暂停艺术类专业校考,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除了北京考生,其他省考生均可报考川音。川音官方发布了报考问题解答,有意向报考川音的同学赶紧看。
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考生问答
1.问:学校的招生代码是多少?
答:学校的国标代码是10654。而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用的代码都不相同,如在四川省考试招生代码是5136,在重庆市考试招生的代码是5124。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仔细核对我校在你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招生代码,具体代码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2.问:报考我校是否必须参加各省艺术统考?
答:报考我校的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专业的四川考生,无需参加四川省组织的省级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招考方向)省统考。
报考我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协商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相应子科类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省统考。
3.问:录取时,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会不同对待吗?
答: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原则一致,分数线相同,不会区别对待。
4.问:学校2022年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今年我校不单独划定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各省划定的舞蹈类(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5.问:学校2022年各专业如何安排招生计划?
答: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参考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的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6.问:学校2022年录取时是否设定投档比例?
答:我校各专业在四川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除四川省以外的其他投放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投档比例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7.问:考生报考我校应该在哪个批次填报志愿?
答: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批次按照各生源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8.问: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如果考生有意向就读我校,建议在填报志愿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考生在专业志愿选择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报考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具有该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第二,要细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并结合自己体检结论等实际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填报考生本人受限的专业。
第三,填报志愿时,要把院校、专业代码填写准确,要选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不能选报省统考不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避免填报的专业与省统考成绩合格的专业不符,导致不能录取而被退档。
9.问:2022年学校录取原则是怎么确定的?
答: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详细内容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中的《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查阅。
10.问:2022年各专业的学费标准?
答: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已在招生简介中公告。
(1)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
(2)设计学各专业7200元/年/生;
(3)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各专业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则按当年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11.问:本科生是否有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
答: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中,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参与方式,不断强化中外人文交流,开拓国际视野,零距离感受境外顶级名校的课程氛围。如,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等联合培养项目、寒暑假期国际名校在线交流学习项目、新加坡公立院校国际课程(线上)选修课项目等。同时,学校还是“艺术人才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直属受理单位,首批“中俄高校联盟”会员单位,“亚太戏剧院校联盟”成员等,不断拓展本科阶段学生赴海外交流与学习渠道。此外,学校还设立有“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经费”,出台有《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方案》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为学生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12.问:学校有哪些奖、勤、助、贷等资助项目及各项标准?
答:学校着力构建学生资助体系,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并设立多种资助项目。
(1)评选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
(2)评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评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
(5)建立健全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等资助体系。
13.几个专业的成绩认定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答:(1)音乐表演(音舞)专业:舞蹈类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合格线,且音乐学或音乐学(理论)或音乐类表演(美声、民族、歌剧、音乐剧)的专业成绩也达到省定本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舞蹈类省定本科线,按舞蹈类专业成绩录取。
(2)音乐表演(管乐与乐队训练)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省统考专业成绩。
(3)音乐学(钢琴调律)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的省统考专业成绩;
(4)音乐学(提琴制作)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省统考专业成绩;
(5)音乐学(管乐修造)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省统考专业成绩;
(6)音乐学(民族乐器研制)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阮、竹笛、二胡)省统考专业成绩。
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分别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专业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报考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以外的我校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专业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2)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因考生专业分数偏低而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取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其中:使用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声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器乐的考生)
3.其它相关规定
(1)报考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报专业的,在最低录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成绩互认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招考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报考我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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