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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将河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学校代码:1007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
河北大学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学院设有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为教育部正式批准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
三、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含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书法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对于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1.对于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河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所有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统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698(招生办)、0312-5073389(新闻传播学院)、0312-5073055(艺术学院)、0312-5073393(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2021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专业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河北 | 音乐学(器乐) | 本科提前B | 552 | 423 |
音乐学(声乐) | 546 | 534 |
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本校2021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在本公众号内搜索:湖南师范大学,即可获取)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二、专业简介
音乐学院
1.音乐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音乐教育工作者。
2.音乐表演: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音乐表演技能,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研究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并能承担各类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舞蹈学:培养具有较为全面文化修养,集教学、表演、编导、管理“四位一体”,能胜任各类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本专业通过引进俄方优质音乐表演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与音乐专业教学工作,能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项目为“4+0”培养模式,完成中俄双方共同设定的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毕业获得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证和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我校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招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主科为声乐考生;器乐方向招收主科为器乐、键盘、作曲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声乐方向招收主科为美声唱法、流行(通俗)唱法考生;器乐方向招收主科为西洋器乐、键盘、作曲考生。
四、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我校。
3.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生。
4.湖南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须相应专业面试合格。
五、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六、其他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2. 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206(监督电话)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 12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