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统考丨黑龙江省2023年书法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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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统考丨黑龙江省2023年书法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

书法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1.书法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国书法传统经典作品的观察能力、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考查考生对经典碑帖作品的临摹、再表现以及对书法笔墨的把握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书法基础技能,对古代经典碑帖的笔法、字法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试题给定临摹范本,分别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书法临摹要求临摹两种书体,考试中给出楷书、隶书、篆书、行书四种书体的碑帖文字,其中楷书为必选临摹的书体,再从隶书、篆书、行书三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临摹的书体。

2.书法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汉字字形规律、笔法、字法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对书写技能与表现形式的理解能力,是在临摹基础上的升华和自我展现,考查考生的个性与审美追求及艺术表现力。按试题给定的经典诗文进行创作,从楷书、篆书、隶书、行书、草书五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

(二)考试要求

1.书法临摹

(1)试题中给定楷书、隶书、篆书、行书四种书体的临摹范本,考生须选择两种书体进行对照写实临摹,其中楷书为必选书体,从隶书、篆书、行书三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

(2)试卷采用竖式形式,两种书体临写在一张指定考试用纸上。分左右两部分。楷书临摹在左半部分,任选书体临摹在右半部分。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

(3)忠实于原帖的技法与风格特征,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

(4)不得在答卷区域落款、钤印。除给定内容外,不得做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标记信息。

(5)考点提供考试用纸,考生不得自带。考试用纸为四尺斗方宣纸2张(含试笔纸1张,尺寸为68cm×68cm)。

(6)考生自带毛笔、黑色墨汁、毛毡等考试用品。

2.书法创作

(1)书法创作要求从楷书、篆书、隶书、行书、草书五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创作内容为指定正文和落款内容。

(2)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答题,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正确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3)试卷采用竖式形式书写,自上到下,从右到左书写。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

(4)按试题给定内容落款,不得在答卷区域钤印。除给定内容外,不得做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标记信息。

(5)考点提供考试用纸,考生不得自带。考试用纸为四尺斗方宣纸2张(含试笔纸1张,尺寸为68cm×68cm).

(6)考生自带毛笔、黑色墨汁、毛毡等考试用品。

(三)参考碑帖

1.楷书参考碑帖:《张猛龙碑》、《张玄墓志》、《元倪墓志》、《九成宫醴泉铭》、《多宝塔碑》、《麻姑仙坛记》、《雁塔圣教序》、《孔子庙堂碑》、《智永千字文》、《妙严寺记》。

2.隶书参考碑帖:《张迁碑》、《曹全碑》、《礼器碑》、《乙瑛碑》、《石门颂》、《衡方碑》、《西狭颂》、《清隶》。

3.行书参考碑帖:《怀仁集王圣教序》、《祭侄文稿》、《伯远帖》、《黄州寒食帖》、《二王尺牍》、《米芾尺牍》、赵孟頫《赤壁赋》。

4.篆书参考碑帖:《散氏盘》、《毛公鼎》、《秦诏版》、《袁安碑》、《三坟记》、《白氏草堂记》、《赵之谦许氏说文叙》、《吴昌硕临石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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