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辽宁传媒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全国八大传媒院校之一。学校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总占地面积1600亩, 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正在建设中,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院系介绍
辽宁传媒学院影视广播学院。于2019年建立,其前身为辽宁传媒学院广电影视系。学院以广播影视创作岗位为依托,设立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六个本科专业以及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表演艺术三个专科专业。
2022年招生计划
总计划:80人 学制:四年
招生范围:辽宁39人,河北15人,山西5人,吉林6人,内蒙古5人,黑龙江5人,河南5人。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录取原则
在辽宁省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依据辽宁省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执行,依据考生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如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的录取原则,则参照我校在辽宁省各专业录取方式执行。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联系电话:024-89745555 024-89745666
学校网址:http://www.lncu.cn/
本文内容来源辽宁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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